省水利厅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工作

17.06.2015  13:02

近日,省水利厅召开水利改革推进会,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安排部署下半年水利改革工作。张世丰副厅长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上半年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了下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是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方面。 抓紧修改完善水利厅权力、责任清单,确保6月底前按省政府要求向社会公布。深入研究制定配套制度,促进行政审批逐步向技术帮扶转变,突出放管结合、强化技术服务,加强水资源、水利前期、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职能调整。

 

二是水资源管护和生态补偿机制方面。 积极做好我省2020、2030年,水资源“三条红线”用水指标分解到县及2015年期末“三条红线”考核等工作。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年底前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加快《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进程,尽快确立编制单位,签订编制合同,落实编制经费。

 

三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 加紧完成互助、贵德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针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意见建议。督促贵德县做好验收准备,按期完成贵德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工作。着手起草《青海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意见》。

 

四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配合。积极协调与省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督办,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将水保项目纳入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范围。尽快完成民和、共和、大通等县改革试点总结,并按国家标准核定管护经费,如实报告经费落实的困难及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2015年湟中、互助、祁连三县改革试点工作。

 

五是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方面。 深入探索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加快利用政策性商业贷款步伐,促进多渠道增加水利投入,支持黄河干流、蓄集峡等成熟的重大水利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尽快拿出关于社会资本投入水利重大项目建设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是水生态文面建设涉水改革工作方面。 按照《青海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分工方案》,注重统筹协调,尽快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七是通力配合推动改革。 厅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互相沟通、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全力推进改革工作。

 

八是加强对基层技术指导。 基层单位是具体改革任务的实施者,作为牵头或配合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指导,切实解决基层单位难题,有序推进基层水利改革工作。

 

九是加强信息报送。 建立水利改革信息报送和动态跟踪机制,改革任务牵头部门、单位及时报送改革进展情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