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17.08.2016  09:02

我省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 包拓业 摄影报道) 8月16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省高级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在青海省法院开展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近日最高法院已批复同意,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我省实行审执分离改革的主要措施有诉执分离、裁执分离、必要的警务化保障、新的执行案件办案模式、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完善执行局机构设置、人员分类管理和加强执行队伍力量八项措施。确定省高级法院、西宁中院、海南中院、城中区法院、大通县法院、贵德县法院、共和县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

  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满志方介绍,进行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推动“执行难”问题解决的关键之招,目的在于优化执行权配置,切实落实执行工作司法责任制,着力解决目前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确保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

  “开展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是在执行领域进一步深化执行审判权、执行审查权、执行决定命令权、执行实施权的分离改革,优化审判权与执行权的职权配置,实行执行警务化保障,促进执行工作进一步公正、高效、规范行使,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满志方说。

  据介绍,为使改革试点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省高级法院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和《执行工作权力清单》,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及执行法官和执行员的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