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17.04.2016  23:43
      近年来,省林业厅不断规范和引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走向深入,积极探索完善集体林权流转、抵押贷款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林下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带动农牧民增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稳步推进集体林权流转服务试点工作,搭建集体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服务平台。建成了大通、平安、互助、湟中4个县集体林权流转及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了集体林改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开通了互助、湟中县“集体林权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及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集体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流转的服务。已办理集体林地流转业务142宗,流转面积11077亩。办理集体林权抵押登记13笔,集体林权抵押贷款498万元。

      二是制定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林下经济发展。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林下经济发展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摸底调查,摸清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现状。截止2015年底,全省正式注册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共1018家。根据《青海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5年)》,省林业厅提出了“一区两带”的林下经济发展布局,即“河湟流域林下经济发展区”,“祁连山区—柴达木盆地林下经济产业带”、“三江源区林下经济实验带”。突出我省的地域特色,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为林下种养殖业、森林景观利用、林下采集利用、林下特色产品经销体系、发展新型林业经营组织。重点发展林下种植、林下特色养殖业、林下采集利用、森林景观林用四大林下经济。

      三是加大资金扶持,扶持林下经济发展。2014年以来,全省共落实林下经济扶持资金256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1580万元。通过林下经济项目的实施,当年实现林下经济产值7743万元,让农民看到了发展林下经济的喜人前景,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农村林业发展增添了动力与活力。互助嘉林浆果树莓种植基地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省有6家林业专业合作社推荐为国家级示范社,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认真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范围,认真开展了考评工作,2015年全年未发生集体林权承办经营纠纷案件,保证了集体林区社会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