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日报评论员文章:推动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

07.08.2014  10:49

 

  不久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意见》,部署了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关效能,就是机关在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能中所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和办事能力,是机关干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的综合反映。

  对省直机关来说,抓好效能建设,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省的贯彻执行,关系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关系到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可谓意义重大。省直机关各单位应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带有总体性、全局性和长期性。应该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机关效能建设的九项制度,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进阳光政务,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制度刚性和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规定、不作为、乱作为、不适应的,要坚决按制度作出调整和处理。

  要提高工作能力。机关工作能否优质高效地运转,行政效能能否提高,有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至关重要。因此,机关干部应该坚持不懈地学习,从基础工作做起,具体、深入、精细地工作,做到既能想大事,也能办小事。

  要勇于责任担当。责任意识,体现着爱岗敬业的品质、不辱使命的境界,是检验党员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在效能建设中,机关干部应该认识责任,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对己负责;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尽责光荣、失责可耻的责任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提升机关工作整体效能。

  要树立品牌意识。省直机关既是领导机关,也是服务机关。应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结合本单位核心职能,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想方设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尽力为市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周到的服务,打造出叫得响、立得住、走得远、群众公认的服务品牌,以品牌带动整体效能的提升。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省直机关各单位应该深刻认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考评奖惩到位、宣传引导到位,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一抓到底的决心,不断推动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