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耕地占补平衡方式新规明年起施行

08.08.2014  15:47

  根据国家对耕地保护的新要求,结合我省耕地占补平衡实际,8月6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将我省补充耕地落实占补平衡的方式,由2007年以来实行的省级统筹调整为依法由申请用地者自行落实。

  ——明确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主体。从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由市(自治州)、县人民政府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等方式自行落实占补平衡。

  ——占补平衡项目审批及实施。占补平衡项目根据开发规模大小由省、州、县分级审批,设计由省土地统征整理中心负责审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省厅组织竣工验收。

  ——落实占补平衡的方式。一是市(自治州)、县人民政府自行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二是委托易地补充;三是建立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购买指标实现占补平衡。易地补充和指标交易协议经省厅核准后生效。(厅耕地保护处 徐世富)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