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对全年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围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有效的财力支撑,更加规范的保障机制,深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一优两高”战略目标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
一是聚焦年度目标任务,财政收支稳步增长。 省财政始终把预算收支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政策性减税降费减收等因素影响,注重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和税源涵养相结合,地方财政收入总量有效增加;始终把争取中央支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力以赴做大财力规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力度争取中央支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加快预算指标下达,强化垫支、预拨、盘活存量等举措,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有力保证了重点项目实施,财政资金即期拉动效应有效发挥。截至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5.2亿元,为全年财政目标顺利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更加积极。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累计下达资金约357.1亿元,重点支持和保障了公路交通、铁路、机场、水利、保障房、东部城市群、藏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实施,有效拉动经济增长。注重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紧扣“三去一降一补”,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我省外经贸、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等服务发展水平,促进旅游与文化体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平台整体布局,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各项补助政策,通过优化投资方向、培养经济增长点、拓展产业价值链,不断提升各行业发展和供给质量。严格执行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和结构性减税措施,停征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截至10月底,共减税降费100.9亿元,同时完成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工作,为全省118户企业退还11.6亿元,有力支持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聚焦三大攻坚战,攻防并举推进有力。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调动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目标高质量完成。注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建立并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安排下达专项扶贫资金63.9亿元,整合涉农资金220.7亿元,为各类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累计提供担保12.68亿元,有力支持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乡村振兴试点、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注重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安排下达资金43.2亿元,支持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和以“大气十条”“土十条”“水十条”为核心的重点环保举措,有效保障三江源、祁连山等山水林田湖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湟水河污染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环保项目实施,确保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注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紧扣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行为,明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在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前门”的同时,全面清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指导地方科学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避免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及时开展政府性债务督查,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整改违法违规担保及融资,建立清理台账,全面整改不规范举债行为。
四是聚焦高品质生活,保障民生初心不改变。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工程,继续坚持走小财政办大民生的路子, 综合采取激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民生的投入,财政用于民生的投入始终保持在75%左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牵头单位职责,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及生态环境保护8个方面36项具体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坚持财力聚焦民生实事所需,通过支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建立生态公益管护岗位、开展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人民群众普受实惠,幸福指数明显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督导落实,在9月下旬开展了全面督查,各市、州和16个省级部门做出书面承诺,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确保所有民生实事工程全部完成。
五是聚焦管理改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方面,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党政机构改革,推进全省监察体制改革、外交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财政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意见。紧紧围绕财政职责分工,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青海省检察机关转隶部门(人员)资产及经费划转工作方案》等文件,及时完成转隶所涉及的人员、公用、专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各项经费划转。另一方面,坚持刀刃向内,狠抓财税自身改革,瞄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做实项目库、全面压减存量资金规模三大目标,启动了以2019年预算编制为抓手的新一轮改革。报请省政府出台了《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总体保持现有财力格局和财力规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有序推进税制改革任务,如期开征环境保护税,顺利完成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增值税改革任务。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实现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省对下财政管理和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扩围,以刚性约束强化监管、以动态跟踪及时纠偏、以结果运用倒逼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