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8.07.2018  10:35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从7月12日起至12月底,分“动员部署、自查自改、排查整治、综合考评、总结落实”五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据悉,大检查主要采取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重点检查4个方面27项内容。政府层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安全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制度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等6项内容的落实情况。企业层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防范措施等7项内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消防、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教育、能源等12个领域。事故查处方面,重点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等情况。

  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安委办要求各市(州)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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