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察建议“利器”发力生威 ——我省首份《监察建议书》下发后调查整改工作纪实

12.12.2018  09:10

  青海新闻网讯

  “多亏你们工作组解开了多年的‘死结’,盘活了我们企业的资金,使企业终于走出了困境,重新步入了正轨。太感谢你们了!”11月初的一天,当青海明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邹跃明在工地见到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时,握着他们的手激动地说。

  邹跃明所说的工作组,是今年8月省监委向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对化隆县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的建议》后,省国土资源厅和化隆回族自治县共同成立的联合调查工作组。

  这份《监察建议书》,是省监委成立后发出的第一份监察建议。针对的就是此前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经过深入调查后,全面梳理出的化隆县在建设用地中存在的土地出让金欠缴数额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住建部门“两证一书”发放前置、部分土地涉嫌虚假挂牌等问题。

  整改认识到位 部署细致周密

  “针对化隆县项目建设方面土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为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纠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起到以案为鉴的作用,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省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李海龙说。

  接到《监察建议书》后,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对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剖析,要求相关业务处(室、局)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监委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问题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于9月6日进驻化隆县群科新区。

  省国土资源厅工作组进驻后,与化隆县土地问题整改和违规违纪追责两个工作组共22人重新进行了组合分工,及时成立了省、市、县联合调查工作组,并分组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了《化隆县落实省纪委建设用地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工作组对整改方案的初稿多次组织集体讨论,并专程向国家土地督察局征求意见建议,努力使整改方案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为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工作组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措施、一个时限、一个责任人、一个整改结果”的要求,逐项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

  “对本次调查整改工作,上级领导一再强调对问题不规避,对部门不袒护,全力以赴,问题要整改到位,处理到位,追责到位,克服一切困难,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组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开展调查整改工作,对难啃的‘硬骨头’勇于面对,敢于碰硬。”联合调查工作组组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负责人陈玉恩说。

  化隆县委、县政府根据印发的整改方案,第一时间召开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向化隆县委各常委、县长、副县长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务分工,并通过制定任务完成时限表的方式,以工作落实不到位就问责谁、追究谁的强硬措施向各负责人立了“军令状”。

  期间,省纪委监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派出了3名干部全程监督调查整改工作。化隆县委、县政府抽调4名干部成立督查验收工作组,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蹲点督查。

  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整改工作提出了硬性要求:在整改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该追责的必须严肃追责,不能以整改代替问责,要深挖其中的腐败问题,予以严肃惩处。

  敢于动真碰硬 成功破解难题

  化隆县土地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是积压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为了破解这些难题,联合调查工作组和化隆县政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开拓思路寻找办法,努力解开一些“死结”。

  青海明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个“死结”。

  当时,化隆县政府在未全部完成拆迁工作的情况下,将土地进行“毛地”出让,企业未拿到“净地”,不能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和开发,也不能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对房屋进行出售,投入的资金无法回笼,资金链断裂而无力缴纳剩余的出让金,政府由于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又不能向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等相关手续,由此形成“死循环”,致使问题积压至今。

  联合调查工作组通过实地勘查、研究规划,与化隆县政府共同深入研究,寻找对策,采取按规划条件分割等办法,将企业规划的南苑、北苑两个区域分开进行处理,分步缴纳土地出让金、分步办理不动产证,解决了拆迁问题,由此成功地破解了这一难题,追缴土地出让金1743.8万元。

  天健农畜产品有限公司在化隆的建设项目存在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此次调查整改工作改变以往“以罚代罚”的执法理念,对包括该项目在内的两宗商业用地作出了没收违法用地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县财政局进行了移交。据化隆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马绍伟介绍,通过依法处置,对当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此外,在此次调查整改工作中,对1宗违法案件进行了省级挂牌督办,2宗进行了市级挂牌督办,并从重作出了行政处罚;对3宗违法案件首次组织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补正了土地供应档案资料156宗,共收集相关资料497份。

  省纪委监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在督办调查整改工作的同时,全程参与追责问责工作,督促化隆政府成立了追责组,对建设用地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深挖调查。

  在追责工作中,驻厅纪检监察组发现化隆县发展改革委在建设用地问题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县追责组提出了处理建议,被县追责组采纳。追责组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排查,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终,化隆县纪委监委对2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对5人进行了立案审查,对8人给予了诫勉谈话,对4人给予了谈话提醒,对5人给予了批评教育,对无管辖权的2人移送海东市纪委进行追责,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深挖化隆县土地违法背后的腐败问题,省纪委监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还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化隆县建设用地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目前尚未发现新的腐败问题线索。

  健全完善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

  “化隆县群科新区违法违规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说与群科新区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土地管理要求密不可分,化隆县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正确处理好跨越式发展与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的关系,坚决落实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化隆县副县长贾福祥表示。

  为有效规范群科新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化隆县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群科新区管委会、化隆县国土资源局及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在建设项目用地管理上的职能关系,规范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程序,明确了职能分工。

  县相关部门加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在预防土地违法上下功夫,加大对共同责任机制履职情况的督导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用地。

  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成立了建设用地使用审批监管领导小组,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进行监管,确保建设用地报批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切实提升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保障和服务水平。

  化隆县国土资源局与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建立了联动机制,加强了违法违规用地的综合巡查和监管。

  为了深刻汲取化隆县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教训,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省国土资源厅迅速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土地管理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