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上网公示减刑假释案件 接受监督

17.11.2014  21:42
核心提示:   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增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透明度,切实保障服刑人员和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省高级法院根据规定将减刑、假释案件在立案后一律上网公示,今年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除在罪犯

   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增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透明度,切实保障服刑人员和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省高级法院根据规定将减刑、假释案件在立案后一律上网公示,今年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除在罪犯服刑的场所进行公示外,全部在青海法院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据介绍,为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的要求,省高级法院积极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在立案后一律上网公示,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从今年5月起,除对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六类”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外,对受理的减刑案件全部到各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的要求,对减刑、假释案件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今年审结的案件,除规定不上网的裁定书外,其余的减刑裁定书全部上网公示。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