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第7督导组督导西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5.08.2017  00:03

 

8月23日至24日,国务院安委会第7督导组在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督导组组长杨富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从安排部署、自查自改、严格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和舆论宣传等五个方面,对西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省安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王黎明全程陪同督导。

 

督导组对西宁市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肯定,并就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了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十八大以来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大检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坚持把大检查与各自工作职责、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以大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督导期间,督导组深入青海黄河水电新能源分公司等6家企业实地检查了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