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导调研紧盯驻在单位“两个责任”落实

04.08.2017  04:32
      7月20日至7月26日,驻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多吉南杰同志一行3人先后赴海东市地税局、乐都、循化县地税局,黄南州地税局、泽库县、河南县地税局6家单位,对基层地税部门2017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导调研。

本次督导调研坚持“只谈问题、不提成绩、发现不足、查漏补缺”的原则,对各基层局党风廉政建设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客观全面、深入细致地督导检查: 重点听取了 各市州、县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 全面了解了 各基层局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与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以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 详细查阅了 各市州、县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举报件受理登记台账、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学习记录等资料。

督导调研期间,多吉南杰同志针对各基层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 各市州、县地税局党组要围绕主体责任落实抓好“教育制度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督促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探索建立党组书记与纪检组长定期沟通交换意见机制,并做好书面登记备案工作。

二是 各市州地税局纪检组要聚焦主业主责,种好责任田,狠抓监督执纪问责。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主动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重点强化对党组和“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人、财、物的监督;要严明工作作风,整肃工作纪律,严抓细管,常提醒、常检查、早预防,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监督责任。

三是 要强化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各市州地税局纪检组要顺应省局党组的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发挥好监督职能作用,大胆工作,锲而不舍地把反“四风”、作风纪律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下去,全面履行好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