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第一督查组在我省专项督查中央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23.12.2017  01:43

12月18日至22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张本清带队的国务院安委办中央安全生产改革意见第一督查组,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深入我省2个市政府、2个县(区)、2个乡镇(社区)和1家企业,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局长陆宁安,省安监局副局长王跃荣陪同督查。期间,省政府王黎明副省长与督查组沟通交流了我省贯彻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我省在贯彻中央《意见》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自上而下制定了《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等,狠抓了改革分工任务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在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西宁、海东两市所属区县安监部门已单设为政府工作部门并列入行政执法序列,西宁市人员编制由 2015 年的 46 人增加到129 人,增幅180%,海东市人员编制由2016年的44人增加到96人,增幅120%。同时,督查组对中央《意见》进行了再宣传、再解读、再教育。

督查组就提高思想认识,结合省情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改革发展,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提出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等一系列要求。 二要 认真落实好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中央《意见》对落实党委政府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 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推动依法治理。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必须”落实好,把行业部门安全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到实处。 四要 打牢安全生产基础。要加大投入,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要从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方面,向本质安全一步步推进。 五要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好多事故发生的原因就是人的安全意识不到位,出现违章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