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强化三级管理严格督查考核全力推进组织收入工作

16.05.2016  12:33

2016年面对全省去产能去库存、传统税源萎缩下滑、新兴税源增长乏力带来的严峻组织收入形势,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省、市、县三级管理,严格督查考核力度,全力推进组织收入工作。

一是加强三级组织保障,构建管理“新体系”。积极推进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按照税收目标落实“由算大账算总账向算精账算细账转变;由纵向分配向横向纵向联动转变”的指导思想,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收入核算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省、市、县三级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收入工作保障。组织征管、稽查、税种管理等部门和各级国税机关开展税源测算工作,摸清税收规模,结合全年目标计划,合理分解下达税收目标任务,并先后召开计划分解下达会、全省税收形势分析会、党组扩大会等会议,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纵向、横向联动,深化税收形势分析,补齐短板、挖掘潜力、强化基础、促进落实。

二是深化推进三级税收分析,完善分析“新机制”。每月定期组织省、市、县三级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税收执行情况分析,强化每月月初、每旬自下而上的税收收入预测工作,加强税收执行情况监控;细化税收维度分析,加强对各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政策措施等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做深、做细税收分析工作,为征管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全省各级国、地税部门联合分析力度,向本级党政机关客观反映税收形势,争取理解和支持,逐渐完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互动的分析机制。

三是强化三级税源监控,形成收入“新合力”。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综合考虑各项政策影响因素,认真组织全省国税部门开展“营改增”税源规模和减税效应测算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优化调整各级重点税源监控样本,完善分税种、分行业、分企业、分地区微观税源监测体系和工业品价格指数,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改进重点税源数据管理模式,盯紧重点企业税源增减变动。精心组织实施全省重点产业项目调研工作,建立健全项目企业动态管理档案,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及时转化为税收收入。深入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专项研究部署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征管基础管理、税种管理、政策执行、征管数据质量监控等九大重点风险管理事项,建立完善风险模型库,精心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工作,确保税收收入准期足额入库。

四是严格收入质量要求,增强工作“紧迫感”。建立收入预警机制,要求各地区第一时间及时反馈重大税源变动情况。严格税收预测把关机制,各地区上报重要时点预测数据必须经过主要局领导签字审核,将电子和传真一并上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个月对各地区税收预测准备率较低、超过预警值和税收收入执行进度缓慢的地区进行全省通报,切实增强全系统组织收入工作的压力感和紧迫感。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每月和每旬税收预测数据必须与上年、上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督促各地加大对税源大户的跟踪监控力度。

五是严格重点事项督导,抓准工作“关键点”。按照税务总局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周密安排,组织实施全省税收收入质量和税收资金安全自查、抽查工作,并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市州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检查成效,进一步规范征管秩序,严格落实各项征收制度,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守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红色底线,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六是严格目标执行考核,舞好绩效“指挥棒”。建立健全税收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将组织收入目标的考核贯穿全年组织收入工作的每一个时点和重要环节,对年内组织开展的税收预测全部纳入绩效考核事项,实施半年预扣分制度,根据动态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对各地组织收入工作进行严格考核,督促各地区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同时,加大对各地区组织收入工作主观努力程度的考核,对各地采取的组织收入措施、建立齐抓共管的组织收入格局、落实组织收入成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倒逼各地区积极聚焦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狠抓落实。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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