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覆盖面促进合理利用土地

02.12.2016  01:35

人民网12月1日电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发布<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在规范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本次对2009年编制的《指标》进行修订,主要遵循结构微调、科技创新、满足安全生产、节约集约用地四个原则。修订后《指标》,既有技术标准方面的要求,又有管理政策上的要求。既是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过程中确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又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的依据。《指标》实行上限控制,石油天然气项目的用地规模应控制在《指标》确定的用地规模内,不应突破《指标》确定的用地规模上限。《指标》中所指的土地,既包括农用地,也包括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项目用地无论占用的是农用地、建设用地,还是未利用地,均应遵循本指标的控制性要求。

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人表示,修订《指标》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修订《指标》是完善土地使用标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有效手段。二是《指标》修订是满足石油天然气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发展的需要。行业新技术的普及和运用,对在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中增加新的功能分区提出了要求。三是《指标》修订是支持石油天然气行业国际合作的现实需求。近几年,石油天然气行业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中国的国际合作越来越深入,中俄天然气合作项目不断拓展,西线管道将西伯利亚开采的天然气输入我国新疆境内,东线管道经俄远东地区输送到我国东北地区。工艺要求和国家环保标准提高,有利于油气资源国际合作。四是国家对《指标》修订有明确要求。修订完善《指标》,既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任务分工,也是落实部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

据悉,与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9〕7号)相比,修订后的《指标》在内容上主要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在第一章基本规定中,增加了土地利用管理的法规政策要求。明确了指标主要适用于新建陆上油气田及长输管道站场工程项目。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确需突破《指标》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的,需要开展节地评价,评审论证。二是在第二章油田工程用地控制指标中,将油田工程用地功能分区从原有的10个调整到13个,增加了新的站场类型和分档类型。三是在第三章气田工程用地控制指标中,对气田工程项目的功能分区作了调整。增加了新的站场类型和分档类型。四是增加了长距离输油气管道管径和分档数据。《指标》修订后,天然气管道的管径从由800mm调整到1500mm,增加了大口径天然气管道的分档类型。

修订后的《指标》进一步扩大了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的覆盖面,将目前国内新增的各类油田、气田、输油气管道的建设项目用地全部涵盖在内,实现了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的全覆盖;依据国家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要求和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对指标控制作了明确要求,对功能分区进行了细化,具有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对用地规模测算,计算出用地指标,并充分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石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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