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经费先投入后补助云南出台新规整治科研腐败

26.10.2015  09:49

  本报讯(记者张文凌)为改变以往一些单位把争取科研经费作为目标,实际项目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的现象,云南省日前出台新规,实行科技研发经费先投入后补助,从“重立项”向“重结果”转变,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据悉,这一由云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统计局共同下发《云南省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是该省近年来在科技政策领域出台的最“重磅”、最“落地”的政策之一。

  据介绍,研发(R&D)经费投入是指:创新主体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一个地区的R&D经费投入多少及占GDP的比重,直接反映这个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

  云南省科技厅副厅长侯树谦表示,多年来,云南通过财政科技资金的支持,组织实施了一大批科技计划项目,为增强全省科技实力,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这种以项目为支撑的前补助方式调动了很多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但也存在项目安排分散,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等问题,有部分创新主体把争取科技经费作为目标,实际到最后项目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同时,传统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方式在不同程度上也造成了研发经费重复投入,科技投入产出效率不高等问题。

  新发布的《办法》采用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方式,促进管理模式从“重立项”向“重结果”转变,将创新主体研发经费投入的多少作为判断的重要标准,多投入多补助,少投入少补助,不投入不补助。同时,创新主体在前期研发经费投入中,需自行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科研经费挤占、挪用等现象,提高了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记者注意到,为鼓励创新机构自身加大研发投入,新《办法》规定,研发经费补助主要针对的是非政府投入部分。如果创新机构统计年度的研发投入全部是政府投入,将申请不到补助。此外,新规还设立了“增量补助”,创新主体每年研发经费增加的幅度越大,得到的补助就越多,且补助经费不设上限。

  据悉,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请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的同时,还可享受其他科技创新政策及科技项目的立项支持。但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收回补助经费,列入“黑名单”,取消该创新机构未来三年申报各级各类财政科技专项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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