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如此使用会被停卡吗

05.11.2016  12:37

  青海新闻网讯 最近,网络上流传着一则《违规操作社会保障卡会被停用》的消息,该消息称:参保者用社会保障卡购买保健品或生活用品、将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等行为,会被视为违规操作,相关部门将会对其社会保障卡进行停用。这是真的吗?西宁市对社会保障卡使用又有哪些规定?11月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社保局医保综合科工作人员。

   疑问一:社会保障卡能不能购买保健品?

  市社保局医保综合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省人社厅发[2013]65号),社会保障卡目前不仅可以购买定点零售药店所有经营的药品(不受医保药品目录限制),还可以购买符合条件的保健品。根据介绍,为了有效保障参保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将个人账户基金由看病就医向预防疾病延伸,参保者持社会保障卡可以用个人账户历年累计结余基金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健品(即有“蓝帽子”标识的保健品)和“消”字号用品(即84消毒液等消杀用品),同时,也可购买小到体温计大到轮椅等部分医疗器械。

   疑问二:社会保障卡能不能借于他人使用?

  网络上一直有一种说法,“社会保障卡不能借于他人使用,否则视为冒用,属违规行为”,这是真的吗?工作人员表示,社会保障卡是以个人身份证号和社会保险卡号为识别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是参保者本人购药、就医的电子凭证,兼具银行金融功能,参保者在享受社会保障的同时,应提高安全保障意识,不能随意将社会保障卡借给他人使用,必须由本人负责保管使用。

   疑问三:哪些行为会被停用社会保障卡?

  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随着广大市民对社会保障卡使用的了解,违规刷卡的现象逐渐减少,市社保局也加大了对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重点打击使用社保卡刷生活用品、化妆品,套用医疗保险基金及冒名使用等违规行为。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市社保局将视情节轻重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严重违反医保政策规定,恶意套取医保基金的,暂停社会保障卡的使用,情节严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市社保局还建立了相应的举报机制,参保者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有这方面的违规行为,可拨打6164459电话举报,市社保局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