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区矫正工作动态研判分析会制度(试行)

18.06.2016  11:07
  为了全面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的动态情况,准确研判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提升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研判分析会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召开的研判分析社区矫正动态和监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门会议。包括: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市(州)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
  二、时间安排和参加人员
  (一)司法所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司法协理员参加。
  (二)县(市、区)司法局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县(市、区)司法局主管或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处(科)工作人员、司法所长参加。必要时,邀请检察院、公安部门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设区市司法局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州)、县(市、区)两级司法局主管或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检察院、公安部门有关人员和市(州)司法局纪检监察、政工部门、计财装备等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并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向厅党委会汇报。
  (五)必要时,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可以临时决定召开。
    三、主要程序和内容
  (一)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1、司法协理员汇报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动态信息(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作重点分析。2、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通报掌握的重大社区矫正动态,总结工作经验。3、对突出的个案问题、难点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对策措施。4、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明确重点管控对象,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教育、管控措施。5、司法所长总结,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并部署工作。
  (二)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1、司法所长综述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和动态,对重点问题进行剖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控措施。2、社区矫正科长综述全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典型个案、难点问题交由集体讨论。3、局领导总结发言,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并部署工作。
  (三)市、州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1、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综述所辖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对重点问题进行剖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控措施。2、设区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综述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及建议,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3、相关职能处(室)就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问题进行发言。4、设区市司法局负责人总结发言并部署工作。
  (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1、各市、州司法局分管领导综述所辖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对重点问题进行剖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控措施。2、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综述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3、省厅分管领导总结发言。
  四、研判分析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重制度落实,重调查研究,重动态预测。
  (二)坚持定期调研与定期分析相结合,专题研究与例会相结合,普遍排查与重点人员重点剖析相结合。
  (三)事前分析,体现预测性和前瞻性。
  
  ~  为了全面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的动态情况,准确研判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提升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研判分析会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召开的研判分析社区矫正动态和监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门会议。包括: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市(州)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
  二、时间安排和参加人员
  (一)司法所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司法协理员参加。
  (二)县(市、区)司法局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县(市、区)司法局主管或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处(科)工作人员、司法所长参加。必要时,邀请检察院、公安部门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设区市司法局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州)、县(市、区)两级司法局主管或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检察院、公安部门有关人员和市(州)司法局纪检监察、政工部门、计财装备等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并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向厅党委会汇报。
  (五)必要时,社矫工作研判分析会可以临时决定召开。
    三、主要程序和内容
  (一)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1、司法协理员汇报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动态信息(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对可能存在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作重点分析。2、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通报掌握的重大社区矫正动态,总结工作经验。3、对突出的个案问题、难点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对策措施。4、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明确重点管控对象,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教育、管控措施。5、司法所长总结,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并部署工作。
  (二)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1、司法所长综述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和动态,对重点问题进行剖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控措施。2、社区矫正科长综述全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典型个案、难点问题交由集体讨论。3、局领导总结发言,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并部署工作。
  (三)市、州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1、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综述所辖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对重点问题进行剖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控措施。2、设区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综述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及建议,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3、相关职能处(室)就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问题进行发言。4、设区市司法局负责人总结发言并部署工作。
  (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1、各市、州司法局分管领导综述所辖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和动态信息,对重点问题进行剖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控措施。2、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综述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3、省厅分管领导总结发言。
        四、研判分析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重制度落实,重调查研究,重动态预测。
  (二)坚持定期调研与定期分析相结合,专题研究与例会相结合,普遍排查与重点人员重点剖析相结合。                                    (三)事前分析,体现预测性和前瞻性。
  (四)事后分析,体现总结性。                                                                                                                                                                                                                                                                    (五)科学分析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应采用统一格式记录本记录。
  (二)召开会议前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备,上级机关有关领导适时参加研判分析会进行指导。
  (三)每次研判分析会后,要形成《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报告》,并及时报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严格按照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研判分析会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
  (五)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对会议传达和讨论的有关事项,应当遵守保密和相关工作规定,不得泄露。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
全省快递员群体交流座谈会召开
  8月6日,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快递员群体交流座谈会,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