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社区矫正的“青海样本”——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十周年回眸

09.10.2018  11:26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司法局对我的关心帮助,给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如今已解除社区矫正重回社会的43岁的班某,说起社区矫正,仍然充满感激之情。

  班某是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的一名村民,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之后被送到切吉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司法所的严格管控和人文关怀下,班某不断改造自我,争做好人好事,在服刑期间连续两年承包草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并帮扶救困群众73户,同时还自学法律,协助司法所做人民调解工作,并勇于以自身为案例,教育身边群众,他的积极表现不仅得到了群众认可,也受到了乡镇政府的表彰,并被乡镇司法所授予“优秀法制宣传员”称号。这是十年来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典型实例,也是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现实缩影。

  没有高墙电网,不见戒备森严。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自2009年启动试点、2010年初全面试行已走过10个年头,作为一种新型刑罚制度,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在经历了局部试点、全面试行、全面推进、规范运作的十年艰辛探索后,呈现出了从无到有、由点到面、日趋规范的良好局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979人,按期解除13710人,在册矫正3269人,再犯罪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机制

   运行规范有保障

  社区矫正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把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2015年5月,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对政法各部门执法职责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保障性职责分别进行了明确定位。全省8个市(州)、46个县(市、区、行委)、371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实施、公检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业已形成。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衔接配合,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联络员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研判,就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和衔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衔接。

  依法依规、规范运行是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底线。多年来,我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持续推进,省级层面先后制定出台了20多个涉及监管、执法、教育矫治、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规范性、指导性文件,编印20种执法文书表格,统一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为保障非监禁刑罚正确实施,提供了较强的执法依据。2014年至2017年,在全省部署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提高年”“巩固年”及示范点创建活动,依据考核验收标准,12县区被授予“省级社区矫正示范点”,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均衡发展和全面提高。

  与此同时,机构建设大力推进,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是全国最早成立省级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省份之一,截止2017年年底,8个市、州均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机构,13个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经编制部门审批成立。

  场所建设大力加强,在所有县(市、区、行委)建设社区矫正中心,是我省从2016年开始力推的一项举措。在功能设置上,社区矫正中心具有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主要功能,要求设立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治室、训诫室、档案资料室等,是推广县级社区矫正中心集中执法新模式,实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实体化、实战化的基础保障工作。

  2017年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推进和各县(市)区的积极努力下,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如火如荼,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省46个县区市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覆盖面达到100%,有效破解了相关保障滞后、工作力量不足、执法威慑不强等难题,搭建起社区矫正工作新平台。

   抓创新

   “智慧监管”显特色

  监管安全是社区矫正的生命线。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健全的监管机制、严密的管控措施、先进的监管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构筑起一道无形的围墙。

  特别是在社区服刑人员流动性强、社会关系复杂、管控难度高以及集中了城市、农村、牧区三种不同的监管特点的实际状况下,我省司法行政部门以信息化为引领,通过人技结合,强化“信息化”应用平台,立体防控,实现“智能化”执法监管,多管齐下,推行“网络化”教育矫正三位一体,进而形成了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运转、执法网上监督、质量网上考核”的工作新模式。

  首创手机点验签到制度。严格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天主动将自拍照上传至平台,监管软件自动上传位置信息,管理人员既能看到服刑人员的现场照片又能掌握其位置信息。自监管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已累计签到50多万次。

  首创多重预警制度。除在校就读、未成年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审批免除外,在矫人员全部纳入电子监管,安装手机APP监管软件、设置电子围栏;对新入矫及重点服刑人员实施防拆卸腕表+手机APP监管软件双重监管;根据分级处遇制度,对不同管理级别人员,设置不同定位频次,增加自动检测功能,设计未按规定签到、报到以及人员失联预警提示;开发管理人员手机APP监管软件,将平台定位监管、点验报到等监管措施与手机互联,破除空间和时间界线,实现无缝隙监管,有效预防脱管、漏管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现象发生。按照2017年3月司法部统计显示,青海省监管定位水平位于全国第三位。

  首创网上巡查与考核制度。网上巡查制度规定县级及所属司法所管理员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自动生成巡查日志,省、市州管理员根据权限,适时掌握基层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情况。核查数据自动将每天核查完成情况累计到工作考核中,方便检查和考核。网上考核制度结合网上巡查日志,按照省、市州、县区权限分层分级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由省厅统一设计和规定,实施远程操作、一键考核、在线排名,有效促进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

  与此同时,围绕升级工程,重点定制研发档案传输、心理咨询、网上评估等系统,配备首批次15辆社区矫正特勤车,以西宁市为试点,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视频督查系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由数据化管理向可视化管理迈进。我省社区矫正信息化集成应用、技术装备和监管水平跃居全国前列。

   重人本

   帮扶解困见成效

  保障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适应性帮扶方式方法,通过争取原单位接收、支持自谋职业、安置回乡就业、落实就业优惠政策等措施,有效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安置问题。

  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适应性帮扶方式方法,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制发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发政法系统首个“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办法”,指导西宁市城东区首开通过招投标向有资质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非执法类项目先河,为多渠道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教育帮扶基地建设,近年来,全省共建立管理教育服务基地4个,就业基地10个,教育基地19个,社区服务基地90个,为604名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了低保,为2994人落实了土地草场,对787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上述举措,使社区服刑人员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激发了他们自觉接受改造的积极性,重新融入社会。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秉承以人为本的矫正理念,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犯罪类型、文化程度、性格特质、年龄层次、家庭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多措并举、因人施教,探索实行了社区服刑人员网上在线教育、“四知道”、“五包一”、“六必谈”等工作方法,形成了多角度、多层次、分阶段教育模式,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效果得到明显提升。通过教育改造,使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祛除了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重新融入社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388名,社会工作者(即兼职人员)及聘用人员432人,社会志愿者1721人,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自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实施坚持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纪律约束,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流程等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目前,全省无社区矫正执法申诉案件和工作人员因渎职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发生。(于瑞荣)

   时评

   开创新时代青海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社区矫正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革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对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的精心指导下,在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教育为本、监管为重;法治引领、科技支撑;凝聚合力、广泛参与;夯实基础、强化保障”的社区矫正工作思路和要求,抢抓机遇,强力推进,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勇于创新,社区矫正提质增效,驶入改革发展快车道,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位一体”全面落实。领导机制更加优化,机构场所建设不断加强,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持续强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信息化集成应用跃居全国前列,智慧监管水平迈入新行列,脱漏管全面杜绝,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整体监管水平跻身全国三甲,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时代赋予社区矫正工作新使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创新矫正模式,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站在新起点、迈向新征程,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整体上要努力实现“三个提高、三个转变”即:提高思想境界,实现从过去不发生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的底线安全观向社会输送守法公民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转变;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实现从单一监管模式向更细监管矫治、更准帮扶教育、更高工作标准的转变;提高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改造的内在动力,实现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接纳监管的转变,立足省情,砥砺奋进,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水平,努力开创新时代青海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李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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