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青海省社区矫正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16.11.2014  20:34
    为及时、有效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处置机构、处置原则、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等内容。
  《预案》从适用范围、处置原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与措施及工作保障五个方面规范了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规定了省、市(州)、县(区、市)应当成立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县级指挥部可设立现场处置组、信息联络组、工作调查组等若干小组,并明确其职责,形成协同配合、反应快捷、应急有序的处置机制。
  《预案》明确了八种突发事件类型以及具体的相应处置程序。规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由突发事件发生地司法所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时间地点及严重程度,按程序,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果断进行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和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循逐级上报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经过和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注重做好舆情信息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预案》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工作制度,定期排查分析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防范;增强防范意识,适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表彰奖励机制,保障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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