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育新人 社区矫正谱新篇——城东区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16.09.2015  13:20

  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自2009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城东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明确目标、创新方式、以人为本、扎实推进”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特别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后,该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了矫正质量,使广大社区服刑人员以积极的心态更好地融入社会,获得了新生,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完善五项机制

  筑牢东区社区矫正根基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形成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形成了区、镇(社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体系;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责任制,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完善了组织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加强队伍保障机制·专兼职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提高。通过专兼职结合的办法,加强司法行政专职队伍、政法单位协助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三支队伍建设。以提高业务素质为重点,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各级培训,分期分批赴江苏南京、浙江杭州等先进地区参观学习,选派7名干部赴扬州大学等地系统学习心理学,3人取得国家3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填补了该区无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的空白。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目前,该区矫正办公室配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西部志愿者1名;9个司法所所长9名,兼职工作人员10名,聘请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社会志愿者100余名。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公检法司齐抓共管格局形成。以提高协调配合能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公、检、法、司联动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司法行政、公安、检察、法院加强联动,建立健全了法律文书抄送制度、台账定期核对制度、工作信息定期通报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不断密切各环节之间的信息联络。同时组建了公检法司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联合执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不仅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还密切了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和信息交流对接。

  ●加强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行。东区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上年底社区矫正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按时足额拨付,保障了工作的正常运行。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了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措施和目标。年底进行目标考核奖励,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司法所,以增加工作经费的方式给予鼓励表扬,对工作滞后的司法所进行通报批评。2012年东区社区矫正检察室挂牌成立后,该区检察院在各司法所也相继设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联络员,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

  加大宣传力度

  社区矫正知晓率再提高

  社区矫正是一项新事业,起步晚,时间短,知晓率低。为扩大社会认知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调动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先后在新浪网、西宁电视台、青海法制报、西宁晚报等网络、报刊媒体多次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基层,侧重运用法治宣传长廊、宣传小报、社区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消除群众的陌生感,提高知晓率和认同度,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强化评估机制

  让审前调查评估更公正

  ◆把握调查程序的规范性。几年来,东区社区矫正办公室依法对260例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了审前社会评估和社会调查。在接到法院、监狱委托函后,根据起诉书或监狱提供的法律文书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与司法所取得联系,视案件复杂程度,指派专人,组成调查组按规定程序深入调查,同时征求村(居)委会意见,在规定时间出具调查报告。

  ◆把握调查内容的真实性。为确保社会调查的真实性,要求调查人员广泛走访,避免调查结果的片面性。重点走访为人处事公道正派的村(居)民、邻里、村(居)委会干部、相关单位及当事人家庭,注重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不走过场,力求客观、实事求是地为调查报告提供依据。

  ◆把握调查评估意见的公正性。根据调查情况和村(居)委会、司法所意见,经过综合评估,提出是否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的建议,经研究出具结论性意见。对慎用和建议不适宜实行社区矫正的被调查人,及时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反复核实商议,共同作出结论和意见。

  ◆把握文档制作的完整性。建立审前社会调查专档,对开展审前社会调查中的检察院起诉书、法院委托函、调查评估报告、法院判决后的是否采信回执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核查回访。

  不断创新举措

  社区矫正质量稳步提升

  ▲严把入矫教育关·社区矫正不打折扣开展。入矫教育是矫正教育的门槛教育、定性教育、关键环节。该区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时做到了严格按程序执行。在社区矫正办公室办理入矫登记后,由司法所长向社区服刑人员宣告进入矫正期,宣读《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告知其在矫正期内的权利、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制度以及违规应承担的责任;责令社区服刑人员当场宣读《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司法所长会同村(居)委工作人员及具有监护能力的亲属组成矫正小组,签订《帮教协议书》,再由分管局长进行训诫教育。社区矫正办公室按照一人三档的要求制作执法档案和电子档案以及簿卡台账,司法所制作工作档案和相应台账。

  ▲监管措施逐步完善·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情况。规范社区矫正流程,建立完善了《审前调查登记册》、《法律文书接收册》、《社区矫正人员接收花名册》、《变更居住地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分配花名册》、《外出请假登记册》等台账,实行社区服刑人员周报到、周日记、月汇报制度,同时实行手机协助管理制度,随时以电话汇报的方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工作、活动情况。建立走访制度,对生活有困难、情绪不稳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不定期进行走访帮扶。

  ▲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监管实现智能化。借助手机定位平台、青海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平台、心理矫治管理平台及指纹报到系统,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基础信息电子档案管理,以定位查询、历史轨迹查询等多种监管和信息互动功能,提高了矫正监管效率和质量,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向信息化、规范化、智能化的转变。

  ▲矫正教育科学化水平提升·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治得到有机结合。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心理教育相结合的理念,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定期心理疏导和教育。2014年依托城东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设立了城东区特殊人群心理辅导工作站,把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治结合起来,分批完成了240人(次)在矫人员心理疏导轮训,建立了人员心理档案,开展了情绪不稳定人员的个案心理矫治,创出一条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帮教的新路子。

  ▲帮扶措施灵活多样·贴心关爱感化心灵。按照“安其身、暖其心,再矫正世界观”的思路,对需要帮扶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人性化改造,开展了各种帮扶活动。对有就业愿望和需要技能培训的服刑人员,积极联系就业部门,吸纳服刑人员参加相应技能培训;对老弱病残、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积极联系民政部门,提供低保救助,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做到了生活上关心、工作上帮扶。司法所针对服刑人员个体差异,以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灵活教育,严格监管,引导他们认真改造,以积极心态融入社会。几年来,累计帮扶困难社区服刑人员1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