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祁连县以“四奖”促宗教和谐民族团结

15.04.2019  17:20

近年来,海北州祁连县建立“四奖”新模式,强化经费补助、奖励资金、项目资金等奖补措施,每年投入16万元奖励资金,对寺院管理、民族团结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奖励,以常态化的褒奖方式,促进和提升寺院管理和民族团结创建水平。

一、奖民族团结“践行者”。每年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达标复验先进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步命名授牌,范围涉及寺院、学校、社区、企业、村社、商场等。2018年,8家单位被命名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3个乡镇被评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乡镇”,100家单位、企业、学校、市场通过县级达标复验。

二、奖寺院管理“排头兵”。每年对努力改进寺院管理、积极改善寺院基础设施、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中涌现出的寺院社会管理乡镇、成员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2018年,3个乡镇被评为“优秀乡镇”,4个乡镇被评为“良好乡镇”,3个部门被评为“先进单位”,11名个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民主管理“领头羊”。每年对寺院民主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积极推进寺院财务科学规范管理、不等不靠改善美化寺院环境、注重宗教教职人员思想建设等方面涌现出的优秀寺院、民管会班子进行奖励。2018年,筹资14万元对7座寺院“优秀民管会班子”、10名“优秀民管会成员”、6座“三比一促”先进寺院进行了表彰奖励,营造了各寺院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奖维护稳定“守护者”。每年对积极倡导民族团结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挖掘并阐释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爱国爱教、团结开寺,维护宗教和睦和顺,积极投身民宗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防范非法宗教等活动的优秀教职人员进行奖励。2018年,20名宗教教职人员被评为“优秀教职人员”,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