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推进“河长制” 确保“河长治”

09.02.2018  11:04

  青海新闻网讯 祁连县立足“三河”(大通河、默勒河、黑河)和良好生态环境的自身禀赋资源,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勇于担当、敢作善为、实现持续发展的勇气和实干精神,用实际行动主动融入全省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前听说过‘警长’、‘路长’,如今又有了‘河长’,这是一个新的热名词。今年我们默勒镇才什图河道整治列入了2017度青海省祁连山区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范围,经过县上镇上的宣传讲解,我们的群众才懂得,大力推行河长制,对加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水体治理、河湖管理,山水林田湖治理等方面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默勒镇才什图村支部书记冶道看着静静流淌的大通河说。

  祁连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重大要求,稳步推进“河长制”,完善水治理长效体系建设,保障国家水生态安全。落实县级责任河长1人、乡镇级责任河长8人、村级责任河长45人、纳子峡水库设立总库长1人、责任库长1人。

  在扎实有效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同时,以“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聚焦治污、建堤、增绿三大重点,确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分类建立台账,细化责任,做到水环境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治。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形成协同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问题、任务、责任等清单。实行日常巡查、联合监管、信息通传、督查督办等制度,统筹八宝河左右岸、协调黑河上下游,形成全域管治合力,推进河长制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到位,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建立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章立规,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修复生态伤疤,依法重拳打击破坏水环境行为,采取“先关停、后取缔”等方式方法,依法取缔采砂点18处,24处砂石料场恢复整治并全面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县域内6座水电站全部安装生态基流监控设施和流量实时监测平台,与水行政管理部门实现数据真空传输和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