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07.02.2017  21:34

2016年12月28日,西宁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南川工业园区日常检查时发现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向相关环保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拆除镀锌烟气收集罩,不正常使用酸雾吸收塔,环境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2万元行政处罚。针对本案案情,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做出移送公安机关的决定。

2017年1月19日,西宁市公安局南川工业园区分局对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名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各5日的行政拘留处理,并于当日押送西宁市行政拘留所立即执行。


该案是2017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首例移送司法机关的环境违法案件,充分展示了环境执法人员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交一起”的决心,坚决维护了环保队伍执法形象;同时,强有力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震慑了恶意偷排、屡教不改、严重排污等情节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使新的环境执法监管手段成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和督促排污企业自觉履责的强有力“武器”,并将其“常态化”,有力打击了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了排污企业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使企业守法意识持续向好改善。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