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一煤矿被指非法开采瞒报事故官方说法不一

08.11.2015  18:17

  神木县一煤矿被指非法开采瞒报事故 煤炭局内部说法不一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陕西省神木县群众的举报,称神木县三江能源公司存在违规“生产”及瞒报事故问题。为此,记者赴神木县进行了采访调查。

  官方文件显示煤矿仍在建

  过磅员说每天出煤4000吨

  神木县三江能源有限公司煤矿是陕西省政府批准实施的煤炭资源整合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120万吨。2013年7月18日,神木县煤炭局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在一份神木县煤炭工业局写给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的“三江能源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延长工程建设工期”请示中明确写明,“考虑到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征地引发村矿矛盾,延误工期12个月,以及两回电源线路工程尚未进行验收等客观情况,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工期延长至2016年5月底”。

  也就是说,三江能源煤矿目前正在进行基建,属于基建煤矿,具体说就是处于基本建设阶段的矿井。根据规定,这样的矿井未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不能进行规模生产和销售,只允许出少量工程煤,如挖巷道等工程作业时采的煤。

  记者在煤矿副斜井口的“磅房”见到了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三江能源煤矿从2014年就已开始生产。记者问及产量时,这名工作人员说:“每天出煤量在4000吨左右。”记者问如何算出“4000吨”的数目。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是以运煤车的数量算,有“百十来辆车在出煤”。

  在一处工队板房,一名河南籍的矿工正在修理井下运煤的四轮车,他告诉记者,他每天中午11点至晚上11点在井下负责运煤工作。他们这个队一共有三个组,每组10辆车,每辆车运7吨煤,每辆车每晚至少能拉10趟。

  在离井口不远的一处存煤场,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指挥铲车向一辆挂有河北牌照的大型货车上装煤。

  “是工程煤还是生产煤?”记者指着堆放的煤问。

  “工程煤咋会这么多?”工作人员有些不屑地回答。

  对于一个基建矿来说,工程煤应是多少?

  神木县煤炭工业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程煤的产量依照榆林市当年核定的标准一般为每年10至20万吨计算。

  如果按三江能源煤矿“磅房”工作人员的说法,每天的出煤量按一天4000吨计算,一个月的出煤量就超过10万吨。

  工友回忆心悸爆炸事故

  监管人员表示没有听说

  举报材料还反映,三江能源煤矿不仅违规开采,还存在瞒报事故问题。举报材料说,2015年7月28日下午2时左右,在一开采面因违规作业,导致井下炮工在装填炸药时,引发爆炸,工人杨柏山被炸成重伤。

  9月23日,记者在榆林市第一医院见到了刚刚做完耳鼓修复手术的杨柏山。由于杨柏山尚处于术后昏迷阶段,记者无法向其了解详情。据其主治医生回忆,杨柏山被送进医院时,双臂肘关节以下已被炸断,左眼失明,肠肚炸破,后背脊椎多处骨折。

  经多方查找,记者电话联系上杨柏山的工友王方海。在那场事故发生之后不久,王方海回到了重庆巫溪的老家。

  “好可怕哟,我离杨柏山最近了。”时隔事故发生已两月有余,可回忆起那天的情景,王方海仍心有余悸。

  “那天我们是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上进行炮采。”王方海告诉记者,所谓“炮采”就是利用雷管在矿井里进行采掘作业。

  按照规定,在安放雷管前要先进行“打眼”,在“打眼”完成后,炮工才能进去装填炸药。不过,据王方海回忆,事发当日,“打眼”尚未完成时,杨柏山就拿着雷管进入了现场。

  “当时好像他刚把雷管举起来就爆炸了。”只听得“”的一声,等烟雾消散之后,王方海发现杨柏山已经被爆炸的冲击力推到了煤壁上。

  当记者就此事向神木县煤炭工业局安监科询问时,工作人员表示并未听说过此事故。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一个季度,该科都要对所属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六月份刚刚检查完,没听说过有事故”。

  安监局长称可正常采煤

  总工程师表示尚未验收

  对于举报材料所反映的这些问题,作为煤炭行业的主管单位——神木县煤炭工业局,是否知情?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

  当记者就三江能源公司涉嫌非法生产一事向神木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孙有志反映时,孙有志表示“不可能”。

  记者表示,有明确事实证明三江能源煤矿尚在基建阶段。孙局长质问记者:“煤矿的事与你们记者有什么关系?不要总是找煤矿的茬儿。”说完,孙局长马上改口称,“该矿基建已经结束,正在进行联合试运行阶段,可以进行正常的采煤工作”。

  不过,神木县煤炭工业局一名刘姓总工程师却给出了另一个答案,他告诉记者,三江能源煤矿是一个基建矿,还远未进入到联合试运行阶段。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这名总工程师从一个文件袋里拿出了所有三江能源煤矿的办矿手续,“它只取得了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许可证,但尚未通过煤炭监督管理部门的竣工验收,只有在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证件后才能进行联合试运行”。

  记者问:“如果煤矿在基建期间非法进行开采应当如何进行处理?”神木县煤炭工业局安监科一名贾姓科长说:“应该立即停止非法开采,并进行处罚。”同时,他也说:“驻矿安监员也没有向我反映过煤矿存在任何非法生产等问题,至于你们反映的情况就不清楚了。

  记者注意到,2015年8月28日,神木县煤炭局写给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的“三江能源有限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延长工程建设工期”的请示尚未得到有关方面批准。对于此情况,贾姓科长明确表示,“在未得到许可前不应继续生产”。 □ 本报记者 赵 阳 □ 《法制与新闻》记者 郭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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