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省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及青海福利慈善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的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省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及青海福利慈善医院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福利慈善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A、B两区,A区为福利中心,包括餐厅、办公用房、老年活动室、老年福利中心客房等;B区为慈善医院,地下室为物资储备库、停车场及锅炉房(壹台2.8MW和壹台0.7MW燃气管理)。
建设单位:青海省民政厅
建设地点: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开元路9号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104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医疗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在容器中置于临时贮存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冬季取暖选用燃气锅炉;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环保管理措施基本到位。该项目医疗废物有专人管理,分类存放密闭堆放,落实了防雨、防晒等措施,有详细的清单备查,并做到定期清运;已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
三、验收监测结果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省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及青海福利慈善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第2011—148号)及《青海福利慈善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环监站第2014—069号)结果:
(一)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
(二)废气
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检测因子中,硫化氢、氨气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要求。
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 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
该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