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核心引领作用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努力推进青海绿色可持续发展

15.09.2017  19:13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核心引领作用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努力推进青海绿色可持续发展
——2017年全省科技工作会暨“双创”工作推进会上的报告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党组书记  解源
(2017年2月27日)
 

同志们:
  2016年可以说是青海科技事业发展史上很不平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吹响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习总书记提出“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特别是他在视察青海时强调“青海在科技、教育、人才方面要‘弱鸟先飞’,奋起直追,下决心把创新这个短板补起来”。省委召开十二届十二次全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从战略高度和全省发展全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青海“科学春天”的氛围中,广大科技工作者开拓创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实现了“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的良好开局。为总结经验,更好承担起青海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历史重任,经省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召开2017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围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四个转变”新思路,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系统总结2016年全省科技创新和“双创”工作,分析新形势,把握新常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科学谋划2017年全省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双创”工作,全力推进青海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建设创新型青海“三步走”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下面,我代表省科技厅向大会做工作报告,不妥之处请与会同志们提出意见建议。
   一、 全面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打下重要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最为迫切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为此,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部门、各地方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创新发展,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和配套政策措施,呈现出各具特色的工作格局。省经信委扎实推进“百项创新攻坚”、“重点产业科技支撑”和工业强基工程,着力以创新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财政厅、省人才办等部门围绕科技经费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也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政策和措施。西宁市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扎实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打造西宁成为“创新之城、创业之都”;海西州把循环经济发展作为科技创新的第一任务,以科技创新全面推动动能转化、结构调整,加快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向示范区跨越,提出要打造“柴达木科技创新走廊”和建成“全省重要产业科技创新区”。全省上下形成了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局面。在这一形势背景下,我们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落实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为指针,明确科技创新战略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从国家强盛和民族振兴的战略高度系统阐述了实施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了系统完整、博大精深的科技创新思想,为新时期科技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特别是他在视察青海时明确指出“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创新谋发展新路、布发展新局”省委王国生书记在治青理政的战略高度上提出了“四个转变”的重要思想。并特别在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上指出,“只要我们找到自身发展与科技大势、科技创新与发展优势的结合点,做到高度契合、不断突破、敢为人先、奋力赶超,青海的科技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我们完全有可能在一些领域实现弯道超越,谱写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篇章。”
  在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和省委提出的“四个转变”等重大战略思想和一系列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示精神基础上,我们深刻认识到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作为地处三江源头、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青海必须不断改变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使科技创新真正发挥出巨大作用,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赢得发展。在绿色发展成为主流的大趋势下,青藏高原的生态产业及其产品必将成为独具竞争力的朝阳产业和提高人类生活品质的高附加值产品。未来几年,必将是青海依靠科技进步把特色资源转化成绿色可持续发展条件下的具有鲜明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经济资源,实现高水平的资源转换,实现以绿色发展为鲜明特征的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们新时期的科学创新的战略方向就应该是:以循环经济为原则,更系统地综合开发利用我们的不可再生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以遵从生态规律、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为原则,更充分合理地可持续利用我们的可再生资源,发展生态经济;以发展低碳经济为原则,全面利用我们丰富的水力、太阳能、风力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发展新能源经济。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加快推进青海社会经济发展逐步由单纯自然资源等低端要素和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的新模式,是我们抓住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发挥青海的独特优势,实现“弯道超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和社会共同繁荣、各民族、各阶层、各行业之间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新型发展模式,开创青海作为一个具有国家生态战略地位的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实现可持续快速发展新模式的必然选择。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和新能源经济将成为未来青海的重要的、具有鲜明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经济特质,成为青海绿色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现“十三五”“131”总体要求的着力点,也是我们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着力点。正是在这些战略方向的指引下,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科技创新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优化创新政策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一是 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并经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明确了着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战略布局,描绘出了我省创新发展的宏伟蓝图和愿景。 二是 发布实施“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形成“深化5项改革、构建8个产业体系、实施5大科技创新工程、推进8项科技行动”的科技创新工作目标任务。 三是 针对我省科技计划新体系,制定了《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青海省重点研发与转化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等5项科技计划新体系管理制度,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推进我省科技计划新体系与经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是 制定《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218号)、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2号),着力构建符合科技创新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双创”工作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五是 强化开放合作。促进科技部等四部门与省政府联合发布了《“十三五”科技援青规划》,全力推动科技援青工作。
  (三)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着力使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全面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启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 双倍增 科技小巨人 培育计划。 制定了《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重点在全省103家高新技术企业和205家科技型企业中分别选取50家、80家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3家、重新认定15家,新认定科技型企业68家。目前全省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已分别达到130家、256家。
  二是坚持以多种方式引导企业聚集创新资源,使其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 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组织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项目近90%由企业为主联合科研机构和大学参与,省级工程中心有80%以上建在企业。积极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落实,共组织鉴定54家企业246项,落实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达6.78亿元,较上年增长66%。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安排后补助资金4562万元,支持29项企业研究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组织实施一批企业“强创新”重点项目,重点支持盐湖锂盐高纯化、先进晶体材料产业化、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产业化提升,带动企业投资近4.8亿元。
  三是积极推进专利转移转化工作,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科技服务。 进一步推动我省专利质押融资工作,2016年促成6家企业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8196.36万元。设立“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知识产权服务之窗”,为创新创业者推荐专利2175件。成功促成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一项核心专利实现4000万元的专利许可转让,充分凸显了核心专利技术对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创新产生的效益。
  (四)大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通过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自然基金、软科学研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西部之光”等科技计划培养各类人才1524人,其中有2人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目前我省入选国家创新人才共8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5人。2016年,资助的156项基础研究项目共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98人,其中博士16人,硕士279人。青海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学科带头人17人,资助经费500万元;青年项目资助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优秀青年科研人才40人,资助经费398万元。
  (五)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创新体系的核心作用。 通过省部共建方式,推动青海大学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实验室成为我省首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全省各类重点实验室共争取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70项,获资助经费1.48亿元,SCI收录和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18篇,出版专著15部,培养硕士和博士293人,重点实验室在全省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开始显现。
  二是依托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创新发展。 依托企业新组建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全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达64家。其中,“青海光伏产业科研中心”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太阳能光伏验证试验基地。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等方式进行成果推介与扩散,累计转化成果117项,转化项目产值达195.9亿元,创收2.87亿元,实现利税约37.13亿元。
  三是扩大创新引导资金规模,推进大型仪器共享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体系能力水平。 青海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省财政注入资金已从最初的6000万元扩大到了目前的2.9亿元,通过与社会资本结合,先后设立了8只基金,吸引社会资本7.56亿元,总规模达到10.76亿元,其中已建成运营的三支基金累计投资3.78亿元,对158个项目进行了扶持,预计可实现投资收益达到2.5-3倍;投入2000万吸引其他资本组建了7000万元科技担保基金;投入1500万䢖立了总规模达5000万元的青海孵化器基金,投资2000万元支持青海国家大学科技园,投资8000万元设立大学生创新引导资金;投资1000万元与兴业银行青海分行联合设立规模达1亿的助保金;与国开行青海分行合作设立5000万元的“国开科创贷”平台,成功放贷900万元,与中国银行青海分行签署了《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首次选取15项重点产业化科技项目开展资金监管服务试点,银行安排5亿元信贷额度为项目单位提供“过桥贷”等融资服务。
  修订完善《青海省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办法》,对14家大型仪器入网相关单位给予168.6万元共享服务补贴,促使大型仪器进一步向社会全面开放,提高大型科学仪器的使用效率和资源的共享利用。
  (六)重视和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高新区产业创新集群示范作用更加显明。 截止2016年11月份,青海国家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8.5亿元,同比增长13.2%;完成工业增加值76.1亿元,同比增长14.86%;完成工业销售收入211.8亿元,完成同比增长14%,实现高新区经济逆势上扬稳中向好。制定《青海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引》,推动格尔木工业园、德令哈工业园建设省级高新区。目前4家正在建设的省级高新区共入驻企业563家,实现工业总产值493.92亿元。它们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正逐步显现。
  二是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突显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农业科技园区已经成为我省农业科技成果集成转化示范的前沿阵地和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培育的重要摇篮,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以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日益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2016年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实现产值150.6亿元,同比增长11.4%,农业园区产值已相当于全省第一产业产值的67%。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5》显示,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全国10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评比中位于第6位,进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的领跑者行列。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水平指数也位于第55位,正处于发展阶段,进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稳健区行列。
  二、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2015年 李克强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升到国家经济发展新引擎的战略高度。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引发了全社会蓬勃兴起的“双创”热潮。推进“双创”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重要引擎。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鼎力支持和配合下,我省的“双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全面推动 双创 工作 。为加快构建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44号)、《关于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2号),为全省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推进 双创 工作创新发展 。从2015年起,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科技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2015年支持的34家企业总资产增长21%,营业收入增长13%;企业净利润增长32%。许多初创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例如青海青藏华峰中蜂蜂业有限公司,在得到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以阶段参股形式支持400万元以后,公司总产值翻了一番,净利润增长4倍,并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是搭建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打造推动经济增长的 新引擎 全省已建成国家级众创空间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国家级星创天地11家。青海大学建成国家级大学科技园,青海师范大学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并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青海民族大学建成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全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总孵化面积已达51.63万平米,在孵企业694家,总产值近32亿元。星创天地11个,入驻企业、团队322家,入驻创客75人。省财政厅联动争取国家资金2亿元,支持西宁市建设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城市示范。
  四是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在全社会掀起 双创 新高潮。 除与全国同步举行“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活动外,还举办了“交行杯”、“中国银行杯”、“邮政储蓄银行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2016年举办的“交行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创业专业辅导和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等多项活动。吸引160多个项目参赛,其中,17家参赛企业入孵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授信,4家企业获得风投机构投资,38家企业获得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引导资金支持,2家企业晋级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并获优秀企业奖。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服务减税等一揽子创新创业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众多小微企业获得政策优惠“红利” 。2016年17万余户小微企业累计免征增值税5.56亿元,2530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799.78万元。
  通过一年来的组织推动,我省“双创”工作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市场主体增加明显 。截止2016年底,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6672户,同比增长10.6%,其中新发展企业16539户,同比增幅达33%。 二是各类创新创业资源集聚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各金融机构累计为142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3.42亿元。 三是技术交易市场交易额逐年增长 。2016年我省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986项,同比增长3.35%,技术合同总成交额56.92亿元,同比增长21.24%。
    三、 着力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动青海经济转型升级做出贡献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科技系统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共组织实施各类新开科技计划项目289项,省级财政投入4.12亿元,带动全社会投入35.5亿元,其中科技投入18.4亿元。争取国家项目94项,获得国家3.52亿元科技经费支持。组织实施科技援青项目10项,总经费2870万元。实施完成(验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23项,新增产值74.3亿元。全年登记科技成果470项,同比增长4.4%,“三江源区草地生态恢复及可持续管理技术创新和应用”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年专利申请量达3284件,同比增长26.8%,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6件,同比增长37.4%。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54.66亿元(占当年GDP的17.7%),科技型企业实现总产值183.07亿元,同比增长29.98%、4.02%。为全省经济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解决一批制约我省重要产业关键技术难题,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围绕 四个千亿元产业 发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个千亿元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打造千亿元锂电产业集群和千亿元新材料产业集群,组织实施了盐湖卤水制取电池级碳酸锂、高效结晶硅、晶体电池组件、军工用铝合金导轨型材、蓝宝石人工晶体制备产业化等一批重大专项。 在新材料领域, 离子选择性分离工程化项目突破了高镁锂比盐湖卤水低成本提取电池级锂的生产工艺技术,打通了青海省上下游锂电产业链条。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突破了氯化氢尾气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为年产10万吨金属镁生产线投入运行提供配套产业技术支撑。万吨级高档电解铜箔系列产品研发,形成了锂离子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铜箔8000吨生产能力,补上我省锂电产业集群建设的重要环节。120公斤蓝宝石炉的研制成功,为确立我省蓝宝石产业在国内行业地位奠定重要基础。 在新能源领域 ,完成了5MW塔式电站热熔盐系统改造,为大规模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元储热熔盐奠定了基础;实施的高原寒荒地区高集成度大功率光伏水冷一体化电站研制及产业化研究成果已在10MW光伏水冷一体化电站建设中示范应用,为青海大规模太阳能发电产业基地建设提供新的内容。
  二是围绕农牧业十大产业领域,组织实施 “1020” 科技支撑工程。 以建设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主要抓手,组织实施“1020”科技支撑工程项目17项,总经费3.26亿元,资助经费6315万元,预计新增产值5.67亿元。为打造我省畜禽养殖、粮油种植、果蔬和枸杞沙棘等“四个百亿元”农牧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极大提升了我省现代生态农牧业的发展水平。 生态畜牧业方面, 通过利用北斗、遥感卫星、飞艇、地面牧草自动监测等技术,实施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建立了集信息服务、资源利用、动态监测、疫情预警、灾害预报及精细化轮牧管理的高寒地区生态养殖模式,有效提高草场单位面积载畜量22%~38%,牧草产量增加22%~43%。牦牛、藏羊分子遗传标记研究与应用取得新进展,为我省牦牛、藏羊育种及改良提供了新方法。D型肉毒素颗粒剂新剂型的成功研制,平均灭效达到90%以上,有效扩大了肉毒素使用范围。在国内外首次分离出了牦牛衣原体灭活疫苗,免疫攻毒保护率达到100%, 特色农业方面, 特早熟杂交油菜、马铃薯、青稞等特色农作物新品种高产田创制示范面积已达67万亩,平均产量分别高出全省平均产量的27%、45%和80%。青藏高原高寒区高产优质燕麦品种选育取得新突破,选育出高蛋白、高β-葡聚糖的抗病虫害等5个燕麦新品系,育成6个新品种。自主培育的青杞1号、柴杞2号等枸杞新品种已实现规模化推广,通过枸杞水肥一体化、篱架栽培、生物防治、绿色加工等一系列技术的配套,实现了枸杞生产的节本增效及增值加工。在海东建立了年产2万吨脲醛缓控释肥生产线,填补了我省缓控释肥料生产加工的空白。
  (二)着力推进惠及民生福祉的科技创新,提升民生发展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 按照“一网打天下”的要求,研发了包含9类数据库的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系统,初步构建了 “专家—科技特派员—农户”三位一体的青海省农村信息化主动服务模式。2016年向农牧民推送农牧业生产、就业劳务、政策培训、村级事务管理等综合信息37000余条,服务农牧民280万人次。
  二是启动高原现代科技生态园(高原之家)建设工程。 通过应用现代日光温室、设施园艺等综合技术,实现自然与生态、科技与农业、文化与旅游、观光与休闲等多元素融合,探索出贫困地区产业、文化、休闲旅游相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目前,果洛、玉树州12个县(市)高原现代科技生态园建设已全面启动,其中果洛州各县主体框架基本完工。
  三是科技助力精准扶贫 。以信息化为手段,利用“互联网+”技术,按照“1+3”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模式,建设了具有基础数据管理、动态监测、数据统计、监督管理、在线指挥等5大功能的青海省精准扶贫工作大数据平台,为扶贫攻坚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提供了技术支撑。目前,服务平台已覆盖海东市2区4县634个贫困村,服务贫困户48377户,175548人。同时,依托平台,积极选派1100名科技人员深入我省42个贫困县开展科技服务。
  四是开展社会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资助经费550万元设立重大科技专项,开展“青海省人畜包虫病防控策略与创新技术应用”研究,积极探索包虫病预防控制、早期诊断率及临床治疗,并建立了一支以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为核心的省、州、县三级包虫病防控研究团队,使我省包虫病的感染率大幅度下降。自主研发的“梓醇片”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一类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有可能实现我省国家中药一类新药创制的重大突破。黑果枸杞通过国家食药局新食品原料审核,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为黑果枸杞产业发展开拓了广阔天地。资助科技经费500万元,组织实施“西宁市智慧交通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提高了西宁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有效解决西宁交通拥挤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着力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科技创新,推动青海绿色发展。
  一是积极为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提供科技支撑。 研究制定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科研科普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项600万元重点支持“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协调争取中科院支持1000万元开展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系统适应性管理技术及模式”研究。积极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合作,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机构建设相关工作,为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建设的决策与管理提供科技支撑。
  二是开展青海省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生态资产评估。 通过整合全省多来源、多尺度、多过程、多时项的生态环境数据,结合大规模的野外调查,构建了生态评估专项和综合数据库,开发了定量测算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数据—模型融合平台,完成了青海省生态系统管理区划,提出了青海省生态系统可持续管理对策。并为三江源地区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提供技术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化和制度化。
  三是稳步推进三江源智慧生态畜牧业平台建设。 通过运用草畜平衡核定技术、智能称重、遥感、GIS以及地面调查等手段,在海北、海南和黄南等地制定了网格化的暖季和冷季草场精准的草地分区放牧方案、轮牧方案、冬季补饲方案和春季休牧方案,为草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精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实现羊群重量数据的精细化管理。初步建成了几个区域性智慧生态畜牧业云平台。燕麦、莜麦、小黑麦、箭筈豌豆单播和混播饲草建植组装配套技术的突破为高寒牧区农牧交错区因地制宜实施“粮改饲”提供技术储备。
  四是组织开展生态整治示范工程。 针对祁连山江仓矿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通过土壤基质修复、适宜草种筛选,混播、喷播等栽培技术研究,为矿区生态修复提供了有效途径。祁连山黑土滩(坡)治理技术集成示范工程总结出禁牧+免耕补播技术,禁牧、免耕补播及无纺布覆盖配套治理技术,为彻底解决黑土滩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案。
总之,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奋力拼搏、积极奉献,各级科技管理工作者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全省科技改革和创新发展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显著成绩。在这里,我代表省科技厅向大家表示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致以诚挚的敬意!
  四、2017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整体思路
  科技创新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着力点、新常态下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驱动,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当前,青海正处在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既面临着新的挑战,也蕴含着更多发展机遇。对于青海而言,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科技创新到了“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候。因此,我们确立的2017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科技创新思想,围绕习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全面理解省委提出的“四个转变”的深刻内涵,全面贯彻省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支撑引领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十三五”青海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作用,强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提升青海科技创新能力,为青海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重点目标是:全年完成科技成果登记520项,专利申请量达到3500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以上;研发经费(R&D)投入强度达到0.76%,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为实现这些任务,要做好两大方面14项具体工作:
  (一) 2017 年重点科技创新工作。 习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明确指出“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创新谋发展新路、布发展新局,强化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创新基础作用,强化创新体系、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建设,强化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推动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以习总书记的要求为指引,2017年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将重点围绕《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揽,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坚持科技创新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双轮驱动,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体系和经费管理新机制,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 一是充分发挥青海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落实《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二是推进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改革项目遴选机制,以自然科学基金、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试点,进行项目立项专家网络评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建立青海省科研诚信体系及评估评价机制,简化预算编制、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放宽科研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通过科技计划体系改革,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三是推进科技经费支持方式改革。项目立项时,基础研究、软科学计划实行概算管理,自然科学基金不再编制预算,由科研人员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自主安排使用;项目验收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软科学项目,由承担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决算表备案,不再组织专家进行财务验收,精简程序、简化手续,为科研经费管理“松绑”,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表格中解放出来,以放权激发创新活力。建立我省科研机构名录,对符合条件的省内科研机构给予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用于其自主选题开展研究,培育科研人才和团队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创新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四是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沟通与协调,力争《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同时,修改完善《青海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配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工作职能调整,拓展科技成果登记渠道,优化科技成果构成结构。落实《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对高校、科研院所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由国家的“不低于50%”提高至“不低于70%”;将国家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的覆盖面由国有科技型企业扩大至我省所有国有企业,将“企业用于股权奖励的激励额不超过近3年该科技成果转化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15%”提高至“20%”;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保留基本待遇到省内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离岗在青创办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推动重点领域和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在光热发电储热熔盐、光电新材料、光伏制造及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安排部署重大科技专项,解决产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着力为“四个千亿元”工业产业提供科技支撑。二是深化农牧业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组织实施“1020”生态农牧业重大科技支撑工程,为10大重点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技术供给,支撑畜禽养殖、粮油种植、果蔬和枸杞沙棘等“四个百亿元”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
  3 、继续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 双倍增 工程和 科技小巨人 培育计划。 按照《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新认定科技型企业50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新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
  4 、推进高新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理顺青海国家高新区体制机制,发挥青海国家高新区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二是加快推动省级高新区建设。按照《青海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省级高新区发展定位、建设要求和认定条件等,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规划省级高新区建设,加快推进省政府批准的4家省级高新区建设与培育,着力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新兴产业发展高地。
  5 、着力推动创新集群发展。 一是根据省政府千亿元锂电产业发展目标,组建锂电产业创新研究院,加快盐湖提锂技术攻关,力争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加强相关技术转移转化。二是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新组建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对已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绩效考核评估,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三是重点以建设太阳能综合利用创新集群为目标,以突破高能效、低成本智能光伏电站的关键技术、储能材料及电池开发技术、智能电网高比例消纳和送出可再生能源的关键技术等为主要目标,建设国家级大规模太阳能光伏和光热验证实验基地,组建太阳能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6 、支撑青海绿色发展。 一是围绕三江源地区、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地区、柴达木地区、湟水河流域,积极开展生态系统演化机理、生态环境监测、畜牧业优化升级等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为促进退化生态系统的改善、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围绕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建立三江源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为三江源生态环境合理规划以及监测、预警、综合治理提供大数据服务支撑。三是积极争取科技部的大力支持,加快推动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步伐。
  7 、促进扶贫攻坚和改善民生。 一是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工作。依托青海省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信息化为手段,以科技特派员为服务骨干,依托科技专家,面向基层生产一线,开展农牧业信息服务和技术主动推送,推进食品溯源和电商平台建设,扩大应用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二是依托5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38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大农牧业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和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三是推进科技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按照“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以信息化为手段,以科技服务为切入点,建立大数据为基础的科技精准扶贫模式,创新我省科技扶贫开发模式。四是全面完成果洛、玉树、海西、海南、海北、黄南六州20个县高原现代科技生态园建设工作,依靠科技创新,着力改善高海拔地区干部群众生产生活方式。
  8 结合落实“十三五”科技援青规划,支持六州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利用浙江省对口支援海西州的机制,重点推进科技部、工信部、中科院、浙江省等共同推进柴达木国家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利用江苏省对口支援海南州的机制,重点推进科技部、江苏省共建海南国家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9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作用。 一是在财政科技资金监管、科技贷款、科技担保、创新创业优惠贷款委托等方面,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二是继续扩大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天使投资作用,加强与社会投资机构的紧密结合,促进各类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的繁荣发展。三是继续大力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不断扩大融资规模,推进专利转化及产业化。
  (二)2017年“双创”重点工作。 推动创新创业既是应对新一轮技术革命、产业变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生成新一轮市场主体的重要路径,是培育新动能、新增长点的有力手段。2017年我省将着力从加强政策集成引导、资金扶持,搭建科研院所、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的专业化众创平台,支持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资源开放共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创我省“双创”工作新格局。
  1 、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以改革创新推动创新创业。 优先实施放宽众创空间等科技孵化器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众创空间里的创新创业者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健全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和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批准后到众创空间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完善创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省内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到众创空间创业。对在众创空间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可申请人均10万元、总额50万元以内为期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规定不予贴息的)。
  2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发挥其在推动“双创”中的主力军作用。 2017年全省有条件的城镇及职业技术学校(学院)均要建成1家以上众创空间,全省累计达到20家以上。助推1-2个成为国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依托高新区、工业园区等产业聚集区、行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对我省各类创新主体与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合作投资和服务外包等方式在省内建设的众创空间,绩效突出的给予100万元以内的后补助奖励支持。对认定为科技型企业的众创空间,省财政科技经费按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额给予10%的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3 、建立完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提升 双创 科技服务能力。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资源向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者的开放共享度。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培育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技术转移服务经纪人,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建立面向“四众”平台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高新区、工业园区等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聚集的创业基地、孵化器、产业园等逐步推行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和专家服务试点。
  4 、建立多元化投入的创新风险投资机制,拓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保险及其他社会融资机构设立各类创投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对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以股权方式支持的创新创业投资机构,处置投资风险时,财政资金部分经认定,给予适当核减;鼓励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天使基金、科技担保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等结成投贷联动战略联盟;发展科技担保和保险产业,推进专利质押融资、科技贷款担保等工作。
  5 、加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探索交通出行、无车承运物流、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准入制度创新,为众包、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营造政策环境。加强行业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发挥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青海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作用,利用大数据、随机抽查、信用评价等手段,加强对“四众”平台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
 
  同志们,2017年是建设创新型青海开启之年,是实施《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省科技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规矩和政治生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坚决纠正“四风”,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四个转变”推进“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争做“四个转变”的实践者,全面做好创新驱动这篇大文章。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搭建创新平台,优化创新环境,保持好全省科技创新的良好势头,锐意进取,乘势而上,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实现青海绿色崛起,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青海篇章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献礼,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经信委】我省新措施助力千亿新材料产业
  为将青海省打造成为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千亿新材料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