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7.04.2016  12: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农业部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

积极推动国办意见的贯彻落实。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对涉及农业部职能的任务进行了分工布置,制定了2016年具体工作计划,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预期成果和时间进度。

编制农村产业融合“十三五”发展规划。农业部启动了《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起草小组,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合理、科学、有序地优化主要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结构布局。目前,规划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

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农业部等七部门联合实施农村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试点工程。支持每个省建设不超过5个试点示范县、50个试点乡、500个试点村,优先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以及信息进村入户示范村、最美休闲乡村、一村一品乡村等。会同财政部继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重点支持能够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经营主体,支持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建设休闲农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产业扶贫等。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企业和合作社争取信贷支持。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农业部将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计划创建一批融“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于一体的产业融合先导区。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拟定了先导区创建标准,重点在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大中城市郊区及都市农业区域、贫困地区,按照规划编制科学、产业基础良好、新型业态丰富、产城融合协调、利益联结紧密、运行机制完善等条件,拟利用5年时间,创建150个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