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实施秸秆露天禁烧  禁烧与综合利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  攻坚秸秆禁烧 守卫荆楚蓝天

23.06.2015  13:09

   ◆熊争妍  

  2012年6月11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灰霾席卷湖北省武汉市,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味道,专家将其归结为“周边部分省份焚烧秸秆所诱发”。

  时隔两年,武汉市再度遭遇雾霾“突袭”,2014年6月13日,湖北省气象部门发布武汉市、随州市、襄阳市、孝感市雾霾预警。据悉,焚烧秸秆是雾霾产生的主要原因。

  又是一年夏收时,荆楚大地焚烧秸秆产生的浓烟是否依旧漫天飘?

  湖北省环保部门日前发布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显示,今年5月,湖北省PM10浓度均值为103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8.9%。6月以来,武汉市空气质量保持优良,6月14日,全省17个市(州)AQI日数据均在80以下,全部达到优或良。

  除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外,这些数据标志着湖北省秸秆禁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禁令  

   以省人大决定的形式禁烧  

  湖北省是农业大省,每逢夏秋两季,湖北及周边省份均不同程度出现因焚烧秸秆导致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的情况,秸秆焚烧成为短时间暴发雾霾的元凶。

  近年来,湖北省环保系统加强对秸秆禁烧的现场执法和监管执法,在重点时期,每日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布环保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并将火点监测结果通报市(州)。

  2014年,湖北省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根据环境保护部通报,2014年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33个,与2013年相比下降约67.5%(2013年为409个)。

  尽管如此,由于秸秆综合利用的高成本和当前环境执法力量的薄弱,秸秆焚烧现象在湖北省还无法得到根治。

  今年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继《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之后,湖北推动生态工作机制改革的又一例证,以加强立法的手段推进生态立省。

  《决定》明确,自2015年5月1日起,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

  “在全省范围内出台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全国首创;把《决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全国首例。”《决定》起草人之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罗吉介绍说。

  4月27日,湖北省政府组织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提出,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绿色决定生死”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曹广晶要求,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抓紧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将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奖惩机制。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前,已被列入湖北省政府2015年重点督办事项。

   关键词:惩处  

   突出问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湖北省秸秆禁烧令的最大特色在于禁烧责任明确到人。《决定》明确,各级政府是推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应当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

  为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据了解,5月下旬,荆门市东宝区仙居乡两名村干部分别在自家田里焚烧秸秆,被仙居乡秸秆禁烧巡查组发现。经核查,东宝区纪委给予这两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荆门市首例焚烧秸秆党纪处分案。

  今年以来,荆州市已有182名干部因秸秆禁烧不力被给予警告、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其中对禁烧不力的洪湖市、公安县、江陵县分管领导约谈追责,并将约谈过程通过媒体全程曝光。

  全省一方面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一方面加大禁烧执法力度。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在每年5月~6月、9月~10月的禁烧重点时段,实行重点区域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对辖区内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月6日晚,荆门市沙洋县环保局秸秆禁烧巡查组发现,曾集镇蔡庙社区有一处火点,正冒青烟,实地查看后确定为油菜秸秆焚烧,是巡查到的荆门今夏秸秆焚烧“第一把火”。沙洋县环保局按规章程序下达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这是全省实施秸秆露天禁烧令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5月16日深夜,钟祥市秸秆禁烧综合执法专班组织环保、公安、农机等部门联合执法,发现石牌镇丁冲村张某、石岗村夏某露天焚烧秸秆,后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分别处以5天和3天行政拘留。荆州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等地相关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6月1日~5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环保厅组成秸秆禁烧执法检查组,分3组对荆州市、荆门市、孝感市、随州市、黄冈市、鄂州市等地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各地均能较好地执行《决定》,将秸秆禁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对待,焚烧秸秆的行为较往年大幅减少。

   关键词:创新  

   以用促禁 疏堵结合 综合施策  

  今年夏收油菜,湖北省监利县程集镇三桥村村民唐敦军用上了新买的收割机,秸秆就地粉碎后直接还田;京山县曹武镇五福村的程仕军组织成立了新能源利用专业合作社,大量收购周边农户的农作物秸秆,经过一定工序制成生物质固体燃料等,产品面向全国进行网上销售,销路很不错。

  秸秆禁烧固然重要,然而有“”亦应有“”,为秸秆综合利用找到好出路,以用促禁,才能有效压制住秸秆焚烧这把火。

  目前,荆州市、潜江市和荆门市等地率先开展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荆州市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发动市、区、镇、村层层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补贴和奖励,仅去年就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

  襄阳市今年规定,各县、市、区大型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不装者不得下田。尝到秸秆循环利用率大幅提高带来利润的甜头后,560多万名襄阳群众从不能烧、不敢烧转变为不愿烧。

  曹广晶强调,要加强产业引导,强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建设秸秆收储体系,大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拓展生物质发电企业原料供应渠道和来源,推动建立绿色电价制度。多措并举,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综合利用,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等,积极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禁烧工作要取得良好成效,各级政府重视是核心关键,多部门联动是实施保障,综合利用是根本出路。”湖北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要求,全省环保部门要完善禁烧执法监管机制。在夏秋重点时期,支持各地政府建立以环保部门综合调度、各部门执法力量联动配合的综合监管执法机制。

  吕文艳表示,湖北省环保厅将推动、完善“六项机制”——禁烧责任机制、禁烧执法监管机制、督导检查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禁烧举报受理和查处机制、以用促禁的服务机制。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以环保部门的优质服务巩固禁烧成果。

  湖北省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联合行动,秸秆禁烧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目前,全省正形成由政府主导,发改、财政、环保、农业、电力、气象及测绘等部门密切协同的联动体系,在制定配套政策、完善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化发展、加强监管执法、健全奖惩机制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也是湖北实施生态立省战略、防治大气污染、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全省上下以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坚决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共同守卫好荆楚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