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税务部门联合发布《规范》实现国地税执法“一把尺子”

15.01.2016  15:0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及《国地税合作规范》精神,有效控制和减少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避免国税、地税征管工作中行政处罚标准不一,保障全省税务系统执法的规范统一和公平公正,近日,青海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发布《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试行)》和《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参考基准(试行)》,对9大类54项税收违法行为裁量权执行参考基准进行进一步规范,实现用同一把“尺子”衡量、处理违法行为。每一裁量权执行基准由类型、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度、具体情形、执行基准6个部分组成。按照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将违法程度分为情节轻微、一般、严重3个档次,并明确相应的裁量基准,真正使税务行政处罚在阳光下运行。

为稳妥做好规范青海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青海省国税局、地税局主动作为,提前部署,采取事先沟通协调、有效联动等方式,联合开展统一裁量权执行基准工作的调研和制定工作。一是召开联席会议,聚智精准发力。在制定《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试行)》和《青海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参考基准(试行)》前,青海省国税局、地税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目前国税局、地税局自由裁量权基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交流座谈,聚智精准发力,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开展基层调研,聚力寻计问策。为有效开展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省国税局、地税局工作人员及时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工作。于12月中旬赴西宁市和海东市部分县区局税务机关开展了为期10天的调研征求意见工作,并延伸调研面,扩大寻计问策的范围,共梳理、汇总征求意见建议30条,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提出了合理意见和建议,为实现全省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标准统一提供了可靠依据,确保了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后实施更加合法、合理、顺畅。三是遵循合法原则,统一执法尺度。在制定过程中,双方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参照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和经验,结合青海实际,有效规范在全省范围内的税收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促进税收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在不超越法定幅度、范围和遵循合法性原则的基础上,对国税、地税共同管理的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原则,并使行政处罚行为合理适当。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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