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狠功夫改善空气质量 今年目标: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 全省重点实施6类骨干工程项目共61个
小煤炉“煤改电”、市区“冒黑烟”车辆整治、餐饮业油烟整治、企业烟气治理……今年,我省下狠功夫改善空气质量,以实现全省重点城市(镇)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的目标。
5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2018年,全省重点实施扬尘综合治理、煤烟型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等6类骨干工程项目共61个,预计投资7.39亿元。
在省政府出台的《青海省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今年我省空气质改善的目标。2018年,全省重点城市(镇)空气质量稳步提高,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区年平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下降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保持稳定,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以内。
为了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我省着手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持续推进城市(镇)扬尘综合整治、强化煤烟型污染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等六方面防治。
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我省将通过提高技术门槛和淘汰标准,对技改后主要技术指标不达标的生产设备予以淘汰。尤其是将加快淘汰一批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为先进产能发展腾出空间。在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方面,年内将关闭退出10处煤矿,合计退出煤炭产能69万吨。
尤其是市民最关注的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今年我省严格新车准入管理,新注册车辆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对未达到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同时,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将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购置补贴、专用车牌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
此外,西宁市、海东市建设入城路口机动车尾气遥测系统,对道路行驶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对原有黄标车渣土车电子抓拍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冒黑烟车辆电子抓拍系统。(魏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