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法院立即安排部署推行立案登记制初步取消本院有碍解决“立案难”土政策四项竭力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23.04.2015  16:42




        4月16日上午,城北法院党组成员及全体业务庭室干警参加了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视频会议。在会上,上海高院等六家法院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部署做了专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就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意义重大,要深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就是要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会后,城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忠义对城北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他要求全院干警认真领会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会议的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即将颁布的关于立案登记制度的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同时,他强调,对于不依法登记立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在我院落到实处。

        当天下午,分管立案业务的古海洪副院长召集立案庭及两个派出法庭的立案工作人员就立案登记制推行以后可能产生的新问题进行了专项讨论。在会上,古院长要求立案庭及派出法庭的干警立即在“软件”和“硬件”两方面行动起来,一方面切实转变立案审查的司法观念,以形式审查代替实质审查,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案件制作表格、告知书、受理通知书,切实做到对于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进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避免当事人跑冤枉路,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决,使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及申诉权具有法律凭证。在会上,决定取消对行政案件由行政庭进行立案审查、案件逢周一移送、执行案件需填写申请执行书和财产状况表等四项有碍解决“立案难”的土政策,同时对案件审查的事项、立案过程中需要制作的文书种类及案件的移送时间等问题形成了决议。

      城北法院作为全省法院中收案量排名第二、第三的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都很突出,在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收案量可能会进一步激增,但是全院干警已经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将继续深入开展“案件提速工程”,始终不移的以“案件正确率”为抓手,切实做到案件效率和质量双提升,努力打造省会城区一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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