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全省法院立案数同比上升24%

13.06.2015  09:41

  图为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小哲作新闻发布。马振龙 摄

   (记者 马振龙 摄影报道) 6月1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情况:自2015年5月1日全省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以来,截止到6月10日,全省三级法院总共登记立案7265件,与去年同期(5849件)相比上升24%,环比上升1.2%。

  从案件类型来看,民事案件所占比例最大,共4256件,占登记立案总数的58.6%;其它依次是:执行案件占20%;刑事案件占18.3%;行政案件占2.3%。从案件分布区域来看,西宁中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登记立案数最大,共计4102件,占登记立案总数的56.5%。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马振龙 摄

  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小哲在发布会上说,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爱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明确了登记立案范围,禁止另设立案条件,严禁“不立不裁”,同时,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并坚持一手抓依法登记立案,一手抓制裁违法滥诉,坚决制止违法起诉。对于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起诉,坚决不予登记立案。

  据介绍,立案登记工作开展以来,我省三级法院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无缠诉、群体性事件发生,无不良舆情报道,立案登记各项工作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