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绿色发展助推生态扶贫

13.04.2018  01:25

 

    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生态扶贫是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战略部署,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深入推进生态扶贫”。为促使生态扶贫取得显著效果,笔者认为,各地区要在立足绿色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生态精准脱贫取得实效。

首先,创新生态扶贫多种途径。除了政府投资生态工程项目,通过支付劳务报酬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外,还可采取以工代赈的形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提升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参与度与参与能力。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育,支持贫困县设立生态管理员岗位,以森林、草地、湿地等管护为主,让足以胜任这些工作的劳动力参与管理工作。实施“互联网+扶贫”,拓展生态扶贫绿色平台,扩展劳动力就业空间,实现本地生态脱贫。

其次,建立扶贫部门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扶贫部门要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全面管理扶贫与生态发展资金,实现生态保护和扶贫发展的融合。对于生态功能和贫困重叠区域,保证生态建设任务中生态补偿和本地扶贫活动之间的紧密关系,完成生态扶贫目标任务,积极提升生态扶贫资金的现实效益。许多贫困地区也是生态脆弱地区,坚持连片贫困区生态项目资金渠道固定、用途固定,创建健全、标准的资金整合制度。

第三,培育发展生态产业。充分利用地区优势条件,将扶贫项目融入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中,发展开放式生态经济,重点关注国家级重点贫困县的扶贫活动,尽早培育符合生态与环境标准的产业,发展符合各地优势条件的林业经济、特色种养业、生态旅游等。就生态基础较好的贫困地区而言,应充分发挥生态资源禀赋优势,研发与培育“绿色、高质、安全、高产”产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态化的农业示范中心。培育并壮大生态产业,通过帮扶、合作经营、劳动就业等手段,促进贫困区域企业生态化专业化发展,引进生态化新型企业,拓宽贫困地区劳动力收入渠道。

第四,创新生态扶贫支持方式。在贫困地区可开展生态搬迁试点,恢复迁出地区的生态环境。推广生态脱贫的成功案例,积极探究通过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搬迁与生态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地区人口脱贫增收的模式,总结经验并予以推广。制定生态管理防护的条例,规范管理员的选聘程序、工作职责与权利义务,强化“县建、乡管、村用”管理机制。

最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补助方针与资源开发收益划分方案,促使贫困地区长久稳定发展。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标准,持续加大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健全资金划分体系,健全与森林覆盖率、重要污染物减排等工作紧密联系的审查系统与标准,将关注重点置于重点贫困地区的发展,逐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恢复的支持力度。加大当地政府的财政投入,主动争取中央财政扶持,逐步提升流域生态补偿水平;资金筹集与划分上侧重于流域上游区域与贫困区域,对水质情况良好、水环境与生态保护贡献高、节省资源的市、县进行补助,将生态补偿资金支付与生态保护成效紧密结合。对地区生态优化状况、生态保护情况较好的地区给予现金补偿与激励,并采用对口合作、产业转移、创建园区等多种模式,加大横向补偿与市场化生态补偿力度。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 童佩珊  施生旭         文章来源: 中国环境报         时间:201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