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下达公示

17.05.2018  23:23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家民委《“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国发〔2016〕79号)《“十三五”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青海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规划》,经与省财政厅衔接,按照财政部“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的要求,综合考虑我省实际情况,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8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了合理分配。资金按照有关要求全部切块下达到县,实行省级备案制。现将2018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下达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71-8455695      8453902

附表: 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