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青海高院召开审判工作交流会

20.02.2019  00:00







        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骆电一行3人到青海高院开展审判工作调研,召开审判工作交流会。会议由青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主持,分管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青海高院满志方副院长汇报了全省法院工作情况,第六巡回法庭骆电副庭长介绍了第六巡回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相关工作,通报了第六巡回法庭审理青海法院上诉、再审案件情况。会议围绕审判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青海高院分管院领导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的问题,骆电副庭长进行了回应,并形成了统一意见:一是加强对上诉和发回重审案件的沟通交流。建立长效的沟通交流机制,慎重发回重审和改判下级法院审委会讨论通过的案件,确保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加强审判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解决上下级业务工作衔接不畅问题,加大对下级法院的案件指导力度,重视颁布典型案例,有效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注重涉及行政征收补偿、案外人执行异议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业务指导。三是加强巡回办案。适当增加巡回办案次数,扩大巡回办案范围,注重在案发地审理案件。选择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性开庭,发挥好法治宣传作用,让当事人感受到身边的最高人民法院就在身边。

        陈明国院长对下一步审判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意见:一是要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定期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动态。二是要适时召开业务指导会,认真研究对我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先进审判理念的学习,加强法律适用研究,降低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率。要积极请示疑难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法律适用、政策理解、裁判尺度等问题,及时汇报重大、敏感类案件审理情况,主动邀请六巡加强对青海高院审判工作的指导。三是建议最高院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反应艰苦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官断层问题,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特殊的法官招录和法官培养政策,切实有效解决法官断层问题。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希望最高院与国家发改委协调统筹考虑,解决审判法庭立项建设问题。四是各业务部门要根据骆电副庭长的指示要求,结合交流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抓好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有效提升我院审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