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精彩答卷”:青海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13.03.2016  11:38

  “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特色特点,顺应群众期待,力促改革攻坚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春节长假过后,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骆惠宁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再一次发出了动员令。

  “在继续抓好生态、司法、医药卫生三大‘国字号’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协同推进其他各领域改革,力争取得更大成效。”省长郝鹏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坚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改革意识如此之强烈、改革力度如此之巨大、改革举措如此之密集、改革成效如此之显著……青海,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持续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将改革大业不断推向前进。

   以更有力的措施推进改革

  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改革决定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的工作,必须有统一的思想和高度的共识。围绕中央改革决策部署,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巩固改革良好势头的基础上,不停歇、不懈怠,以磅礴之势把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建设更加和谐美丽的青海提供强大动力。

  改革具有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越是发展任务繁重,越是矛盾问题错综复杂,越要善于运用改革闯出新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面对全国千帆竞发的改革态势,青海克服“跟着走”的思想,树立“带头闯”的精神,力求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

  突出改革顶层设计,一手抓改革方案出台,一手抓改革举措落地,努力以改革红利弥补区位劣势,以改革办法破解发展难题。

  省委从实际出发,建立分管改革省级领导责任制,确定一名省委常委集中精力抓改革,建立了从省直部门到市(州)县、从省级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的网格化的改革工作责任制,明确了责任担当,强化了任务落实。

  为了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委要求,改革要做到“四个搞清楚”:把中央有关改革决策搞清楚、把兄弟省份先进做法搞清楚、把我省改革进展情况搞清楚、把下一步改革目标任务搞清楚。“四个搞清楚”成为全省各地各部门搞好改革工作的基础,推动和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

  推行重要改革事项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建立改革动态管理机制、台账销号制度、考核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强化重点领域改革督察……

  有效的举措、有力的制度,增强了各地各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保障了各领域改革顺利推进。

  全省各地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一方面积极抓好中央和省上交办的改革试点,另一方面自主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改革试点,探索了鲜活经验,推动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全省上下进一步形成协调深化改革的大气候。

  改革虽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但由于省委省政府始终以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的决心和不折不扣抓出成效的信心,着力加强改革统筹谋划和整体部署,确保了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以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产生的,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我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突破口,直面改革热点,瞄准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须破解的各种问题,推出了既有利于解决突出问题,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建设的系列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狠抓改革落地,积极探索青海经验。

  生态文明体制、司法体制和综合医改三大“国字号”改革试点,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去年以来,围绕三大“国字号”改革,我省出台了一揽子配套方案和改革举措,努力为全国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获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打造司改员额制“青海样本”、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一批改革试点探索,发挥了攻坚克难的重要引领示范作用,有些已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以三大“国字号”改革试点为牵引,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农村牧区、国资国企、投融资、价格、财税体制、教育科技体制、民生保障、文化、党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各市(州)也加强了对改革的领导,在承接中央和省上明确的改革任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创新试点、乡镇权责对等管理改革试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养老服务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改革。

  全省改革呈现出全面推进、上下衔接、扎实推进、进展良好的局面。改革的广度、深度、力度进一步加强,成效和亮点逐步显现。

   以改革新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改革不是“空中楼阁”,改革成果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由人民共享。一系列改革组合拳,为群众送去了改善民生、增进福祉的利好消息,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进入“深水区”的教育改革扎实稳步推进,“积极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病有所医”得以实现,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实现跨越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经营主体实现从无到有、从分散到规模、从业余到专业的三大转变,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社会领域的改革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发展措施,提高了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了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也彰显了凝聚社会力量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

  户口不再分“城市”和“农村”;新社保卡全面启用;农牧民在家门口就可享受民政、劳保、计生等多项便民服务;企业登记“零成本”;提前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极大激发了创新创业活力。

  一些老百姓关注呼吁的热点问题得到了解决,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改革带来的新变化老百姓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实践证明,改革只有让群众受益,才能有持续的力量源泉。

  青海全面深化改革之所以得到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之所以能够推动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就在于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使改革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使改革更接地气,使群众对改革有充足的认识和了解。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相信青海的改革之路将更加精彩纷呈。(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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