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份正式合同怎么就这么难

23.08.2015  10:00

  青海新闻网讯 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预售房屋,如今拿到许可证却还迟迟不肯与购房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最近家住大通的张先生为此很是犯愁。

  8月12日,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2月4日,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在城中区南川东路海星阳光售楼中心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还未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由于售楼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2月底前购买房子可以享受9.5折的优惠。如此诱人的折扣,再加上有朋友介绍,张先生很快就签订了一份草拟的《海星阳光商品住宅认购书合同》,并支付了约16万元的首付和定金。售楼小姐告诉他,一两个月后他们就会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到时就可以签订正式合同了。然而,4月份张先生来到售楼中心签订合同时,售楼小姐却告诉他5月份才能签,5月份张先生依然徒手而归……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张先生却始终没有拿到正式合同,他很是着急便问当时卖给他房子的售楼小姐,得到的答案却是可能要到年底,问其原因,却被告知:“你去问开发商,这个我们不是很清楚”。

  13日,记者来到海星阳光售楼中心,找到了当时买房给张先生的售楼小姐,得到的回答依旧是“去找开发商,我们不清楚原因”,在记者多次询问下售楼小姐很不情愿地给了开发商的联系方式。对于张先生的问题,开发商回答只是:他们一直在走正常的流程,现在已将张先生的购房信息上报,目前正在处理,一个月之内会签订合同。

  随后记者来到西宁市房产局市场监管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张先生这种情况,购房须知第一条就是购房者要对应楼号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原件,然而张先生却因是朋友介绍忽略了这一点,如今开发商已经拿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规定在签约系统无重大升级和出现故障的状况下24小时都可以签订合同,开发商迟迟不签合同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张先生应该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一定要增强自身的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把握好购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