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局】省运管局开展“十一”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30.09.2016  18:42
    为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省运管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近期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电话通知各市、州运管处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9月30日,省运管局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三个督导检查组深入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县对运管机构、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车辆安检设施设备配备、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情况和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落实、“三品”检测仪的使用及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及出站检查等情况。各地国庆节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均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安全检查记录详实规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限期整改。但个别单位仍存在问题:湟源县运管所未有效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湟源县汽车站未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车站内秩序混乱,开展危险品查堵工作不到位,卫生间及安检工棚卫生脏乱差;湟中县公交公司未落实动态监控职责。督导查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并对国庆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应对客流高峰,全力确保旅客无滞留、无延误,无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发生;二要进一步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运管机构落实安全监管及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认真做好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车辆行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车站安全例行检查和危险品查堵工作等相关规定,确保旅客安全进站上车,车辆不带病运行;四要加强节日值班管理,运输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坐班制度,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及时顺畅。同时要做好国庆期间道路旅客运输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