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局】省运管局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落实

21.04.2016  13:15

      为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与改革委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运管局就 “双公示”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一要充分认识“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持续地向社会公示“双公示”信息;二要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落实,确保“双公示”信息及时公示;三要坚持“畅通渠道,多方公示”的原则,在青海省道路运输在线网站公示的同时,充分利用“信用青海”等网络平台,不断拓宽网上公示渠道;四要建立灵活高效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的修改内容,及时调整“双公示”信息目录,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查看;五要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定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公示的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