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倾力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在“奋力打造三区 建设全面小康”中更有作为

16.07.2015  14:49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之一。

  2013年6月,省政府整合分散在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能,重新组建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机构。同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了食药监管与农牧、卫计、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衔接程序,清晰了监管边界,确保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无缝隙衔接。两年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把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关口,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全省建立了四千余名的基层食药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推进监管关口前移;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围绕“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制定出台50余项制度;

  ——食药安全“利剑”高悬,两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在全省33家药品生产企业中建设启用“药品生产企业远程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药品生产监管有了“千里眼”;

  …………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食药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建立‘地方政府总负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改革和监管两手发力,依法监管、科学施策、综合治理,认真履行主体监管责任和食品安全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深入开展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和整顿,推动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的形成,巩固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稳定向好的形势,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改革创新,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和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倾力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以实际行动确保全省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海莉说。

   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新期待

  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两年来,全局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总局的有力指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下,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巩固和发展了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势头,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两年来,全省共监督抽检“四品一械”12437批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581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起;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2起;取缔无证经营加工食品药品窝点168个。

   深化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

  顺利完成了省级层面的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国家总局下放的行政许可10项,取消和整合行政许可和职责7项,下放行政许可6项,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进一步缩短了办事时限,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在报纸定期刊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示公告3期,对300余件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进一步增强了许可透明度。

   监管制度不断健全

  围绕“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我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工作制度》和《关于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推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研究制定了《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更为严格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制度;制定出台《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及“黑名单”管理制度》、《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50多项制度,覆盖食药安全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同时,整理汇编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适用手册》,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统一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服装,依法监管工作正在深入推进。

   治理整顿成效明显

  在巩固2013年药品“两打两建”、保健食品打“四非”和学校食堂等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食药安全“利剑”行动,先后开展了食用明胶、含铝添加剂、农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机关食堂、化妆品违法添加和违规标签标识,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净化了全省食品药品市场。今年,又部署开展了散装白酒、豆制品、蜂产品和糖果及巧克力、胶囊剂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省公安厅对“利剑行动”中查获的308万元涉案产品进行了统一销毁,形成了强大的声势。在重要节庆和“环湖赛”“青洽会”“清真食品展”等重要活动中,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程驻点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件。

   日常监管更趋规范

  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大中型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积极推进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与认证工作,累计完成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35家,批发企业GSP认证72家,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新版GMP和GSP认证工作。深入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81.5%。今年,将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食品标签标识清理规范工作,在食品流通环节重点加强农贸市场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行业”的专项治理。全面启动“阳光厨房”专项活动和全品种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抽检与风险监测有序开展

  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四品一械”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严密防范食药安全风险。2014年,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6.14%、95.83%和85.48%,保健食品合格率92.3%。今年,明确了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等9大类食品易出问题清单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集聚区等重点区域问题清单,安排国家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1114批次,保健食品480批次,安排省级食品监督抽检600批次,药品生产环节100批次,化妆品200批次。

   监管能力逐步提高

  积极争取国家总局和省政府支持,实施了检验检测设备、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一批项目,启动了省级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楼和西宁市、海东市食品检测中心项目,正在争取海南、海北、海西、黄南等地区的食品检测实验室项目。在监管队伍培训方面,举办各类培训班58期,培训人数4300人次。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建成覆盖全省的食药监管行政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数字监管和应急指挥平台,在33家药品生产企业中启用“药品生产企业远程非现场监管系统”,并将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行业推广应用。在应急体系建设方面,修改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处置了“问题明胶”、上海“福喜”过期肉等多起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有效控制了事件蔓延。

   健全基层监管体系

  在监管机构尚未到位、基层监管任务繁重而监管力量不足的现状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了覆盖全省乡镇、村(社区)的4000余名基层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有效补充了基层监管力量,延伸了监管触角,在信息报送、协助执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食药安全监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的新途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食药安全协管员岗位,建立一支不在编但相对稳定的基层协管员队伍。去年以来,先后在西宁、海东两市和德令哈市、格尔木市、门源县先行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将在全省逐步推开。

   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监督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在西宁、海东、海西等地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示范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三书一员一报告”制度。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质量讲诚信百家企业共承诺”活动,制定出台并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及“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须列入“黑名单”的16种不良生产经营行为。正在建立开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化软件系统,着力构建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选择青海可可西里食品有限公司、大百连锁超市等8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企业法人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告诫机制,对60余家新获食品生产许可证和13家抽样不合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通过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督查考评机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立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及“黑名单”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约谈告诫机制、搭建群团组织与行业协会共治平台、强化宣传教育、推进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出台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推动了社会共治。特别在宣传方面,组织举办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伴你行”等系列宣传活动,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多种载体,传播监管正能量,发布公益广告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收到良好效果。

   用“四个最严”要求

   加快建立科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监管为民、服务惠民”既是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理念,又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立足“四个最严”新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在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谱写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新篇章。

  ●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职能转变。按照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编制部门,督促地方各级政府抓紧把市州和县两级的监管机构组建到位、职能整合到位、编制和人员划转到位,全面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同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以法治建设为要务,全面推进依法监管。按照国家新修订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食药监管法律、法规,加快建立最严格的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配套性规章制度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制度。同时,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以基层基础为重点,系统推进能力建设。努力争取多方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尽快补齐监管能力薄弱这块短板。从基础设施、人才队伍、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化等方面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和实施“省级综合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和各市、州检验检测项目建设,规划好县级区域检测点和检测站建设。

  ●以问题导向为常态,纵深推进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跟踪制度和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强化抽样检测结果汇总分析和综合利用。巩固“利剑”行动成果,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力度。积极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重点解决带有行业“潜规则”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办。

  ●以强化食药安全考核督导为重点,落实好地方各级政府责任。积极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黑名单”管理制度,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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