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西宁粮食储备库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1.09.2015  11:53
青海
青海 8月26日,青海省文明办组织召开了全省精神文明创建经验交流会。省文明委对我省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国文明村镇”以及“全国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授牌。省西宁粮食储备库作为上一届全国文明单位,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本次会议上领取了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证书。省西宁粮食储备库自2005年首次获得此荣誉称号后,2015年2月再次被评定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四届(10年)蝉联此项荣誉。
青海 近年来,省西宁粮食储备库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的要求,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等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文明素质,推动了和谐企业建设。在继续抓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狠抓企业物质文明建设,以企业发展、经济效益增长带动企业职工收入的增长,逐步实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