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脱贫还需共同努力

23.02.2016  03:35

  在笔者看来,实施精准脱贫,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劳务输出、推进易地搬迁、实施生态保护、探索资产收益、着力加强教育、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光靠政府主导是不够的,还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是青海各族群众的期望。然而,青海集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所有特征于一身,全省46个县(区、行委)中,戴贫困县“帽子”的多达42个,贫困村有1622个,贫困人口有52万。同时,青海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6.5个百分点。“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十分艰巨。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目前扶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的新要求,是打好新一轮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方针。在笔者看来,实施精准脱贫,大力实施“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劳务输出、推进易地搬迁、实施生态保护、探索资产收益、着力加强教育、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光靠政府主导是不够的,还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能够树立和强化各种社会组织的公共责任意识,发挥他们在维系社会健康、协调社会发展、调和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功能,从而提升社会责任感。此外,与精准脱贫的目标、任务相比,政府财力相对有限,不可能把所有扶贫工作都包揽起来,这就需要充分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精准扶贫中的特殊作用,弥补政府在人力、物力方面的短缺。

  我省多年来的脱贫开发实践表明,社会力量是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是我们推进精准脱贫工作一个重要法宝。只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才能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的各项决策部署,才能构建起政府、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自2014年起,我国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这本身就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用好社会力量这是生力军,需要政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做好社会扶贫工作作为新时期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全力推进;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多元格局。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多种形式推进,形成强大合力;继续发挥公益品牌效应。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和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重点项目,打造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一对一结对、手拉手帮扶等扶贫公益品牌。

  脱贫攻坚是一种责任,更是检验作风担当的一把标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众志成城啃下“硬骨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