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成立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

17.07.2018  22:36

  为适应我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决策咨询作用,促进全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我委积极与省综治办、省总工会、省妇联等单位协商,于近期组织成立了青海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

  本届专家委员会由来自我省精神医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相关领域和社会组织的40余位专家学者组成,任期2年。专家委员会的主要宗旨是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综合优势,在研究制订我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确定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重点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协助提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决策水平,推动全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