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五不”要求 强力推动检察工作

13.03.2019  18:46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3月11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甘肃、河南、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书记王建军在青海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甘肃、河南、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检察工作的一件大事,全省检察机关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上持续发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动摇、不放手、不手软、不松劲、不懈怠”的重大要求,加大脱贫攻坚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抓好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15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要牢固树立生态报国理念,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和深化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不断拓展和丰富“青海模式”的内涵和外延,扎实组织开展服务保障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检察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沟通,达到双赢多赢共赢,为扎实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