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22.04.2016  19:24
  4月22日,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国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省红十字会2015年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会议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选举刘华芳同志为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更换14名同志为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41名同志为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4月22日,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国红十字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省红十字会2015年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会议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选举刘华芳同志为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更换赵永祥、吴庆生等14名同志为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马正军、王平等41名同志为省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会议认为,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总会的指导下,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应急救援体系、筹资能力、博爱品牌建设和应急救护、基层组织、志愿服务、服务基层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会议要求,2016年要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好“五大”新发展理念,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加强“三基”建设,提升规范管理、科学管理能力;加强职业化建设,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加强博爱品牌建设,提升宣传引导、动员社会资源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适应现代科技、扩大筹资能力,更好服务全省“131”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庆生在讲话中指出,2015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在保障服务民生上取得新成绩,在修复公信力上取得新突破,在博爱品牌打造上取得新经验,在规范科学管理上取得新成效。他强调,2016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实施“131”总体目标中的独特作用。 以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红十字旗帜。 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悉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骆惠宁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落实到红十字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提高人道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 按照“群众所急、党政所需、红会所能”的要求,努力打造和提升红十字“博爱助医”“博爱助学”“博爱家园”和“救护关爱生命”等项目为载体的人道传播和奉献平台。利用自身资源,依法参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助力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攻坚。按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特点,加强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备灾救灾水平,发挥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 以社会公信力建设为关键,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 进一步提高“青海省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的应用水平,以公开透明的实际成效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以公信力的提升吸引更多爱心资源。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让全社会更多更全面地了解红十字会,为红十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基层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切实转变作风,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