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红十字会荣获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06.09.2019  17:31
  9月2日,在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海东市红十字会荣获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大会上受到表彰,与会代表受到习近平、李克强、王沪宁、王岐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并合影留念……   9月2日,在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海东市红十字会荣获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大会上受到表彰,与会代表受到习近平、李克强、王沪宁、王岐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并合影留念。   此次大会共评选表彰了32个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海东市红十字会是青海省红十字系统唯一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
  近年来,海东市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红十字会的有力指导下,带领全市各级红十字工作者、志愿者,开拓创新,务实重干,攻坚克难,团结奋进,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着力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募捐筹资,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规范运作核心业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红会发展红十字团体会员6家,个人会员1196人,志愿者1614人;组建基层红十字组织25个,高校红十字组织1个,红十字养老基地1个,应急救护培训基地2个;应急救护培训164期,培训34592人次;举办全市应急救护技能大赛1期;红十字项目免费手术救治先心病患儿60名,发放救助金90余万元;救治唇腭裂患者3名,救助白血病患儿11名,发放救助金33万元;共争取到72万余元的救助物资,对全市城乡特困家庭、精准扶贫户、残疾人、下岗职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进行了慰问救助;积极争取和自筹近224万元的救助物资和资金,对2018年遭受洪涝和泥石流灾害的六县(区)灾区群众开展了救助工作;在2019年开展的玉树雪灾专项募捐活动中,共募集资金491万元,占全省募捐资金的四分之一,并全额上缴指定账户;完成造血干细胞采样281人份;开展大病、人道救助566人,发放救助金126.75万元;实施红十字各类项目6项,共计87.55万元。连续六年获得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领导班子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优秀领导班子、连续四年获得全市综合治理考核优秀单位、获得2014-2015,2016-2017年市级文明单位、2017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2018年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并推选为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