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出台意见 促进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7.12.2018  09:03

  近日,省纪委出台《中共青海省纪委关于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意见(试行)》,以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省纪委委员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意见》指出,促进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作用,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三转”,不断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意见》从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纪检监察体系,保障中央、省委和省纪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委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委员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强化统筹协调,集中集体智慧,更好地发挥委员会整体功能等方面,强调了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意义。

  《意见》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任务,明确纪委委员维护核心、参与决策、监督检查、调查研究、询问质询等五项职责。其中,按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维护核心”作为首要职责,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职责。要求省纪委委员要牢固树立“担任纪委委员不是待遇而是责任”的观念,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意见》强调,省纪委要积极创新省纪委委员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努力为委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通过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要决策及时征询意见、重要活动积极参与、按时办理有关意见建议、加强学习培训、定期进行约谈和召开工作例会、重点课题调研、信息舆情报告、履职档案登记等9项有效途径,切实保障省纪委委员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作用。

  《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主动学习、强化纪律观念和法治思维、强化监督管理等4个方面,对加强省纪委委员自身建设提出要求,并强调省纪委常委会应切实加强对委员的领导,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委员日常联系、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支持委员工作。(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