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第四综合督查组完成对玉树州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

24.10.2017  04:23
    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航青海监管局组成的省安委会第四综合督查组,于10月20日至21日对玉树州人民政府、州安监局和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
    第四综合督查组深入玉树州政府,听取了州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意见反馈等方式,重点对9月中旬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综合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导检查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主要从政府及部门问题清单、企业(单位)问题清单两个方面22项内容逐一对照复查。在督查中对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隐患,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要求,并对一些焦点、难点安全隐患向属地人民政府、安监部门进行了反馈。同时,第四综合督查组在督查期间,针对共玉高速公路玉树境内沿线安全问题,商请玉树州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玉树州公安交警支队、玉树公路路政执法支队、玉树公路总段等相关单位召开了路警联动协调会议,明确要求成立路警联动小组和交安设施专项整治小组,尽快制定具体的路警联动工作方案和共玉高速公路交安设施专项整治方案,并付诸实施。
    督查组认为,玉树州党委、政府能够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综合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出了安排部署,积极研究和解决整改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抽调专门力量,认真梳理,逐项分解,全力开展了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基本整改完成了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综合督查组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
    督查组要求,玉树州人民政府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综合督查组在青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要坚持从严从细、举一反三、常抓不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整改问题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不推不拖、坚决整改;紧盯重点环节抓整改,凡整改落实还不到位的焦点、难点安全隐患,要立足现有实际,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改进,逐步完善,扎实细致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