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略机关:借鉴与启示

06.05.2014  19:06

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机关职能作用,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条件和保障。近期,我们搜集整理了部分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些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以期对推进我省人大机关建设有所助益。

职能定位。 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承担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等重要职责。 江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坚持方向、优质参谋、坚实保障、高效协调”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开展工作。 湖北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树立“人大可以大有作为,应该大有作为,必须大有作为”的工作理念,提能善政,奋发有为。 贵州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以服务常委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抓学习、提能力,抓作风、树形象,精业务、提效能”为主线,以增强“出谋划策、综合协调、信息处理、快速反应、督促检查、安全保密、档案服务、运行保障”八种能力为主要内容,明确提出把省人大机关建设成为“人大代表之家、全省人大系统之家”的目标,全面加强机关各项建设。 云南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以树立从属意识、服务意识、整体意识、质量意识为抓手,着力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 陕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开展立法工作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调查研究活动为抓手,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与各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在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上下功夫。 甘肃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的目标,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着力点,大力开展“改进作风,规范程序,提升责任提升效率提升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效能风暴行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观念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认真发挥好参谋、服务、协调、督导等作用。

履职服务。江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法制委、法工委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和法规案交接制度,制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若干规定,并通过运用信息网络将法规草案提前分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印发立法调研报告和法规草案条文解读本等方式,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熟悉法规草案、深入审议提供方便。 湖北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断完善党委、群众、人大、政府和专家“五位一体”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探索法规起草、法规调研论证、立法前评估、慎重表决等新做法,实行“两审三通过”(二审完后,对条例草案再进行认真修改,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表决)、举办立法评估座谈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探索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遴选40名财政、税务、金融、投资等领域的专家,设立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举办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对300多名专门从事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学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财政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专题调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注重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和论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立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对法规草案的初审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提供参考。认真做好监督工作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注重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充分审议提供参考。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向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对相关部门起草的法规,加强沟通协调,搞好前期调研论证,把好起草质量关;聘请15名法律专家参与地方立法工作,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监督工作中,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对监督法进行细化;抓好监督工作各个环节的服务工作,形成了在审议前学法和调研、对审议报告进行初审、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以审议意见书形式向“一府两院”交办,相关办委跟踪督办,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再梳理并重新办理等工作机制。

代表工作。湖北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研究探讨如何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加强代表工作机构同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重庆市 人大常委会机关提出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的建议,并将该活动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案件、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等,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试行办法,促进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文稿服务。江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文稿起草中,以提高领导满意度、受众认同感和工作指导性为原则,善用替代思维,注重换位思考,努力增强文稿的思想性、实践性和针对性。 广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建立一个共享邮箱,每人及时把自己起草的不涉密的文稿上传到邮箱,便于他人在起草文稿时借鉴参考,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川省、陕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在简报工作中引入专业速记,及时准确地记录审议情况,进一步提高了简报质量。

信息服务。江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调整《人大工作参阅》采编内容,在高层言论(热点言论)栏目增加了有关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在专题关注栏目更注重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进行策划,在研究探索栏目加大了有关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法治建设的比重;创新网络舆情信息采集报送机制,以《舆情动态》为载体,及时收集、编报涉赣网上舆情信息。 贵州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办《情况通报》,及时将常委会领导重要讲话、各委室重要调研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阅;创办机关《工作旬报》,刊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领导活动和常委会及机关的重要工作信息。

调查研究。江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和优化发展环境两个专题调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省城交通拥堵问题,组织4个专工委分别从道路基础设施、交通信号标志设置、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道路交通问题,开展一系列调研,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归纳了84条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建议意见。 重庆市 人大常委会机关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问题、重要民生问题、重大监督活动组织调查研究。承办了市委的“科学立法”子课题调研,向市委提出了“一个结合”、“四个转变”、“三个增强”的地方立法工作思路,得到采纳。 陕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开展立法工作和依法监督工作调研活动中,常委会两位副主任亲自负责,围绕立法质量、实施效果、监督重点、监督实效,重点了解立法程序、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机关还先后安排30多名干部到商洛市镇安县20余户农民家中,征求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会务服务。 甘肃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了人代会服务保障工作办法,严格会议操作流程,对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坚持大会期间每天一次碰头会,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修订细化了会议组织服务工作方案、服务保障流程,为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以及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会议等各类会议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快捷的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把服务“三会”作为机关工作的重点,努力做到会前准备充分、考虑全面周密,会中服务细致、不出任何差错,会后服务及时、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树立“服务员”的意识,把为“三会”的组织、服务、保障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始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事务服务。 陕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与省图书馆合作,在机关图书资料室的基础上,创建了省直机关第一家图书分馆。组织编印《人大工作读本》,为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各部门开展人大工作提供借鉴。结合每次常委会审议议题,编辑《常委会参阅资料》,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供参考。按照减少人员、压缩开支、提高质量、理顺关系、加强管理的机关服务保障社会化改革要求,将公务班的工作人员整体移交给物业公司,将机关安防和消防合并管理,由保卫处负责安防和消防的总监控工作,将门卫和监控聘用人员纳入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减少工作人员数量。为确保机关就餐人员的饭菜质量,适时提高了伙食补助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努力改善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通过集资建房,改善了498户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住房条件;提高食堂服务水平,通过建立蔬菜基地,增加了无公害安全食品的供应。

联系沟通。 江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座谈会机制,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建立委办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处理机关的重要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湖北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法定的主任会议之外,增加一个主任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努力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个部门的工作融为一体,运转顺畅,形成整体合力。 广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每年举办一次全区人大研究室主任座谈会,加强自治区及各市人大研究室之间的沟通联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与政府主席联席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密切联系和沟通。

自身建设。一是 完善机制。 江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优秀代表建议评比办法,推动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广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调研工作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评选办法等,增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重庆市 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对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参加活动、主动辞职等作出硬性规定。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法院和市检察院相关领导的经常性工作联系制度和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办公室工作座谈会、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三个会议制度,促进了工作协调运转。 贵州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把省委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提出的要求,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并根据委室工作特点,确定机关共性目标、重点目标和创新目标。每年3月,各处室与秘书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心中有数,任务到处(室),责任到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修订完善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外出考察调研管理的意见、实行副秘书长联系工作委员会服务常委会分管主任工作制度等;出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履职活动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了“单月例会、双月学习研讨”的惯例,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情知政、拓展思路、更好履职创造条件。 陕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健全信息反馈、任务跟踪、责任追究等督查制度,探索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等考核制度,完善目标激励、待遇激励等制度;修订出台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和机关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规范管理,推动工作。 二是 健全机构。 江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调整完善内设机构,在办公厅设立会议处,将行政处、财审处合并为行政财务处,将后勤服务中心更名为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对秘书处、会议处、行政财务处、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职能进行调整。 广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立研究室调研处,进一步细化研究室内部职责分工。 三是 建设队伍。 江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专题培训,开展“读书·实践·成才”专题活动、读书心得交流会等途径,加强机关能力建设。特别是换届以后,着力打造“人大讲堂”,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就新形势、新知识、新技能为机关干部作专题报告,从更高层面提升机关干部素养。 重庆市 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处长讲坛”、“青年论坛”、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交流发言,组织干部参加在清华、北大、市委党校举办的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大处级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并主动争取市委组织部支持,选派年轻有为的处长到市内企业、贫困县和沿海省市挂职锻炼,多方面提高干部能力。 贵州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厦门大学会计学院、全国人大北戴河干部培训基地等培训机构合作,建立贵州省人大干部培训基地,购买励志类、业务类和辅导类学习读本,创建移动图书馆,建立干部职工刊发文章奖励制度等,营造良好学风,激发学习热情。 陕西省 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学习公文起草和处理知识,学习经济、历史、科技、计算机操作应用等各种与工作有关的知识技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自治区图书馆人大分馆,成立读书社;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进修培训,2012年与上海、浙江、江苏三省市开展合作交流,选派两批43名干部赴三省市挂职培训。

总起来看,各地人大机关建设的成绩和特色可谓异彩纷呈,但也存在一些普遍和共性的问题,虽然程度不同、表现有异、却值得重视,认真研究,逐步解决。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应在四个方面“用力”:

(一)必须聚力于服务保障。 人大机关,服务乃存在之本,价值体现于保障。值得警惕的一种现象是,人大机关的有些干部不知自己身处何地,忘了自己的位置角色,眼界低、本领差,不懂得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甚至本末倒置,理念错乱,指向迷失,怠于服务甚或被服务,懈于保障甚或把保障当作颐指气使的一种权力。人大机关的一切工作,都应立足于服务和保障,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来谋划、来开展、来推进。机关工作的参谋性、综合性、服务性、规律性很强,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着人大工作的成效。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超前谋划、统筹兼顾,搞好及时、准确、完整、有用的信息服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必须密切关注形势发展趋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情民意民智,提供参谋预案和工作建议;必须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好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工作落实。

(二)必须致力于理顺机制。 机制不顺,则运作不畅、浪费资源。人大机关建设面临的一个普遍和突出问题,一方面是编制缺、人员少、机构小,另一方面则人浮于事、忙闲不均,人为割裂、各自为政,既没有实现个个出力,也未能形成整体合力,导致“整体小于部分之和”,有的甚至不顾规矩、不按程序、不讲效率。人员编制的“超稳定”、机构设置的不规则、管理工作的碎片化、运行机制的“肠梗阻”、人员分工的“拉郎配”等等,使得机关工作缺乏“共点力”,形成了边际效应。如果轨道架设不合理,再好的火车也跑不快。人大机关应当根据形势发展和履职需要,进行“系统优化”,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理顺体制机制,根据工作实际设机构、定岗位、配人员、供财物,并向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心工作倾斜,进而突出重点、确保重点、优待重点。同时,完善规章制度,破除部门壁垒,形成有分有合、能分能合、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有机整体,使“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三)必须奋力于务实创新。 务实才会有作为、有建树,创新才会有活力、有进步。人大机关工作需不需、能不能创新,答案是肯定的、毋庸置疑的,但一些人大干部思想上因循守旧、畏首畏尾,工作上照搬老经验、套用旧路数,既想不出新思路,也拿不出新办法,貌似忙忙碌碌,实则原地踏步;有的干部缺乏创业的激情、干事的劲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浑浑噩噩、得过且过,成为整个机关的“短板”;有的则陷于琐碎事务不能自拔,更少有把虚事干实、把好事干成的能力,致使工作徘徊不前,低水平运行。为此,人大机关的创新尤为迫切。在思路创新上,要力求做到站位高、眼界宽、切入准、方向明、路子正,使各项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决策、适应形势;在举措创新上,要积极推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有力措施,实现由单纯办理具体事务向积极当好参谋转变,由被动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向主动提供全方位服务转变,由满足做好眼前工作向能动地搞好超前服务转变,更好地应对变革、强化职能、优化服务。同时,要有正确的导向,提倡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崇尚实干、尊重实干、弘扬实干。

(四)必须尽力于完善激励。 没有激励,就没有动力、没有效率。为什么“无所为”?是因为“无所畏”。庸懒散等“机关病”之所以久治不愈,“小事不愿办、难事不敢办、大事不能办”的现象未能根绝,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激励。在升职晋级上论资排辈,在资源分配上“一视同仁”,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甚至干事的不如坐等的,以致出现龙多不治水、三个和尚没水吃的“责任分散效应”,挫伤了干部职工积极性,损害了人大机关形象,降低了工作效能。为此,人大机关一方面要鼓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另一方面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努力改善福利待遇,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紧紧抓住各种机遇提拔使用、推荐交流干部,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强化制度约束和问责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考评体系,奖罚分明,做到不干不行、不快干也不行、干不好更不行,从根本上解决“隐性腐败”,实现机关工作的“帕累托最优”。

 

                  (作者单位: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来源:研究室编辑录入:包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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