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绝对忠诚警魂︱海东平安 刘玉娥

29.11.2017  10:18

右一为刘玉娥  

   

面对庄严的党旗,一名普通党员怎样才能问心无愧?在“迎接十九大 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中,身处基层的党员民警怎样才能有所作为?她,正如一枝生长在警营中铿锵玫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一个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庄严承诺。  

刘玉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在20多年的从警生涯中,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坚守着共产党员“四讲四有”的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到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线。不论从事何种工作,都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舍小家顾大家   履职尽责有担当  

作为女刑警,她有一种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在刑警大队一干就是十八年,扎实的工作作风使她得到了局领导及广大刑警的信赖和认可。在工作中,她从不要求对自己特殊照顾,而是主动与男民警一道抓捕罪犯、巡逻执勤、蹲点守候,她每天早出晚归,加班加点,每日繁忙的工作使她无暇顾及家中的一切,多少次,当夜深人静之时她一身尘土走进家门,都会感到对家庭的愧疚与歉意。作为一名女民警,她待人真诚、热情、朴实无华,富有正义感。她痛恨罪恶、同时又同情弱者,她总是尽最大的努力关心和帮助她身边的人。  

2013 年3月,刘玉娥从治安大队调到刑警大队,担任教导员工作,岗位的变换、角色的转换对她来说又是一种挑战。为了尽快熟悉业务工作,她积极学习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和刑事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她熟练掌握了基本岗位知识技能,并从规范刑侦基础执法台帐和执法纪律入手,逐步加强刑警大队执法办案民警的管理工作。她在本职岗位上认真、细致搜集汇总与办理刑事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时为侦查人员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和办案思路。在刑侦岗位她做着“不起眼”的工作,尽管很少有人理解,可她始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为公安工作默默奉献着,赢得了局党委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2012年至2014年刑警大队连续三年被平安区公安局党委评为优秀执法单位,2013年至2015年在刑警大队全市执法质量考评中办理刑事案件的执法质量得到了海东市公安局执法考核组的肯定和好评。  

转变思路勇于创新   惩恶扬善保平安  

作为刑侦大队的教导员,她除了协助大队长完成队伍管理和民警思想作风建设,还要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和刑侦情报信息研判等日常工作,为了更好地加强刑侦队伍管理,全面提升侦查破案水平,她经常为大队长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参谋。在刑侦大队她不仅仅是法制员,同时又是一名侦查员。许多案件的办理少不了她的参与,她以女性特有的敏锐、细致分析案情,洞察一些不为常人所察觉的可疑之处,多次协助侦查员走出误区,及时侦破案件。  

2014 年3月,平安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荔某报警称其银行卡内的220万元现金被盗刷,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接警后刑警大队经初查查明,犯罪分子盗取受害人荔某的银行卡信息后在异地用POS机盗刷卡内资金220万元。鉴于案情重大,局党委十分重视,成立“3.13”专案组全力攻克此案。“功夫不负有心人”,刘玉娥同志和战友们经过半年多的不懈努力,分赴北京、浙江宁波、贵州贵阳、福建厦门、福州、江西南昌等省市地展开调查取证后抓获徐某、黄某、许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成功告破。在6个多月的侦查工作中她和战友们主动放弃节假日和家人团聚的机会,一起分析案情、制定抓捕方案和审讯计划,先后赴外省参与抓捕行动11次,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真抓实干有作为    审核把关树先锋  

作为一名兼职法制员,她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和侦查理念,在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的同时,在案件审核把关中更加注重证据的来源和执法程序合法性的把关。在案件审核时她认真履行法制员的执法监督职责,坚持从受案、立案、侦查、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审查监督,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法律适用关,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  

每天,她除了如实审核登记受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从案件的受理初查到侦查取证乃至最后的审查起诉,每一个侦查活动和每一个诉讼环节她都认真协助侦查员把好质量关。法制员工作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并不容易,枯燥无味的卷宗材料并未使她厌倦,相反,看着依托一组组客观、全面详实的证据材料使得一起起案件被成功攻克,一个个涉案犯罪嫌疑人被精准打击,她和侦查员们感到由衷地欣慰与鼓舞,惩恶扬善使她深感从事刑警这一职业的崇高。  

凝聚警心促团结 党建工作见成效  

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变第三党支部内刑侦、经侦、禁毒和看守所四个业务单位均为一线实战单位,平时业务工作繁忙,党建工作较为滞后的现状,经局党委批准支委成员由原来的3名增加为5名,在刑侦、经侦、禁毒和看守所内均设置了1至2名支委成员。明确了每一名支委成员在党建工作中职责分工,使支委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能主动掌握民警的思想动向,通过积极开展“户外拓展训练、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活动,为党员民警搭建交流互动平台,积极营造和谐警营关系,不断提高第三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工作中,为及时发现队伍管理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解决”,她每月召开一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会,及时跟进第三党支部内各业务单位党员民警的思想状况,最大限度地把遇到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党员民警思想稳定。无论是第十六届环湖赛安保、还是十九大安保工作中支委成员带领党员民警带头参加高危路段和时段的安保执勤,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全体支委的不懈努力,在第三党支部营造出齐心协力“抓党建、促工作、带队伍”的浓厚氛围,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也有效的提升了刑事、涉毒和经济案件的侦破能力。2016年7月,第三党支部被平安区委评为“平安区优秀基层党支部”。  

辛勤的汗水结出累累硕果,2006年3月刘玉娥被海东地区团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 2007年1月被海东公安局荣记个人嘉奖一次;2008年7月被海东地区公安局评为“全区优秀民警”;2009年7月被平安县委评为“十佳爱岗敬业”先进个人;2010年3月被海东地委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2012年1月被海东地区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1月被海东地区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7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刑侦情报研判能手”;2017年3月被平安区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2017年3月被青海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法制员;2017年4月被平安区委授予“平安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宝剑锋从磨砺来,梅花香自苦寒来”。刘玉娥以坚定的党性、满腔的热情,良好的素质和坚强的毅力全身心投入公安工作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她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为平安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规范、纪律严明”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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